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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归依

发布时间:2023-01-30 17:47:22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24.归依

歸依之舉,標志著一個人作出承諾,把佛法或者說佛陀的教導作爲自己生活的主要指南。爲了理解這項承諾何以被稱爲”歸依”,審視該傳統的曆史淵源是有益的。

在佛教出現之前的印度, “歸依”意味著對某位保護者——當權者或者神明——宣示忠誠,服從該保護者的指示,以期換得遠離危險的安穩庇護。在佛陀傳法生涯的早期,他的新弟子們沿襲了這個傳統,以表達自己對佛、法、僧的忠誠,不過在佛教語境之中,該傳統有其新意。

佛教不是一個奉神的宗教——佛陀不是一位神祗——因此一個人歸依,在佛教意義上,並非是請求佛陀親自介入,提供庇護。雖如此,佛陀的一條核心教導是,人生布滿了危險——指來自貪、嗔、癡的危險——故此,歸依的概念對修證之道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因爲修持的目的正是爲了脫離這些危險。由於心既是危險的來源,又是解脫的來源,我們需要在兩個層次上歸依: 外在層次的歸依爲我們提供榜樣與指南,我們得以認清心的哪些素質引生危險,哪些素質引生解脫; 內在層次的歸依,則是效仿我們的外在榜樣,在自己內心培育起來的趨向解脫的素質。這個內在層次才是歸依的真正實現處。

盡管歸依的傳統古已有之,今日它對我們自己的修行仍具相關性,因爲我們面臨著與佛陀時代的人們同樣的內在危險。我們仍然需要同樣的庇護。當一位佛教徒歸依時,基本上這是對業力法則的一種歸依: 之所以爲遵奉,因爲他承諾在人生中遵奉善業[以善巧動機爲基礎的行爲]趨向幸福,不善業趨向苦痛的原則。之所以爲庇護,因爲藉著服從教導,他希望避開惡業招致的不幸。以這種方式作歸依,終究意味著歸依我們自己的動機的質量,因爲那就是業的精髓。

佛教的歸依——內在、外在兩個層次上——都是指佛、法、僧,亦稱三寶。之所以被稱爲寶,既因爲它們有價值,也因爲在古代,人們相信寶石具有種種護佑力量。三寶於此處勝於諸寶,因其保護力可被驗證,並且功效之遠爲礦物寶石所不及,它能把我們一直帶到徹底脫離老、病、死之不安穩的自由境界。

佛陀,在外在層次上,指的是悉達多-喬達摩,那位舍棄了王族頭銜,進入叢林禪修,最終證得覺醒的印度王子。歸依佛陀,並非意味著把他作爲個人而歸依,而是對他的覺醒的歸依,也就是置信於: 他的確覺悟真相、他的覺醒是藉著培育我們亦可培育的諸種素質、他所悟得的真諦爲我們的人生行動提供了最佳視野。

法,在外在層次上,指的是佛陀傳給弟子們的修證之道。它又分爲三層: 他的教言、依此教言的實修、修成的覺醒體證。對“法”一詞作此三部區分[1],如一幅地圖,指明了從外在歸依出發,將其內在化的轉變方式: 即,學習教言,把它們應用於培育佛陀本人藉之證悟的諸種素質,接下來,在由他發現的、我們亦能從內心觸及的不死素質之中,同樣地實現解脫,遠離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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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伽一詞,在外在層次上有常規與理想兩種意義。在理想意義上,僧伽由所有修練到至少瞥見不死之法者構成,不論在家、出家。在常規意義上,僧伽指出家的比丘與比丘尼組成的團體。這兩種意義有重疊,但不一定等同。有的理想僧伽的成員並未出家; 有的比丘與比丘尼尚未觸及不死。所有歸依佛、法、僧者,皆屬於佛教四衆弟子(parisa)的成員: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男居士)、優婆夷(女居士)。盡管有一種流行說法認爲所有佛教徒都是僧伽的一分子,其實不然。只有出家者,才是常規僧伽的成員; 只有已瞥見不死者,才是理想僧伽的成員。不過,上述兩種僧伽以外的信衆,作爲佛陀的四衆成員,仍都是真正的佛弟子。

當一個人歸依外在的僧伽時,他歸依的是兩種意義上的僧伽,但這兩種意義提供了不同層次的歸依。常規僧伽協助延續著教言的生命力,長達兩千五百多年。沒有他們,我們不可能了解佛陀教導的是什麽。然而,並非常規僧伽的所有成員都是可靠的行爲楷模。因此,當我們尋找人生的操行指南時,必須以在世的和記載中的理想僧伽作爲楷模。沒有他們作出的典範,我們不會了解(1)覺醒不僅只有佛陀才能成就,而是對人人開放; (2)覺醒在真實生活中如何體現。

在內在層次上,佛、法、僧是我們效仿外在的榜樣,在自己的內心培育起來的善巧素質。譬如,佛陀是一位智慧、清淨、慈悲者。當我們在自己的內心培育起智慧、清淨、慈悲時,它們就構成了我們在內在層次上的歸依。佛陀藉著培育信念,精進、念住、定力、明辨,嘗得覺悟之果。當我們培育同樣這些素質、達到同樣的覺醒時,該覺醒就是我們的終極歸依。就在此處三寶的三側面合而爲一: 超越了貪、嗔、癡之所及,故此徹底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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