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中心密证体启用之过程
(不满六印者,幸勿先读,恐坐时反不得定,多所思义也。)
心中心密者,入如来地顿悟法门也。以不与他宗共,且不与有相密共,故异乎他宗之所修,及其成焉则无一宗不与共而相印矣,故以印心名也。夫顿悟法门者,禅宗直了之法也。上上利根人或可当下直证,若凡夫则非所望矣。是以有修至二三十年者,以二三十年之苦行求于今日,非独无其人,抑且环境之所不许。然则顿悟一门岂终绝耶,曰有心密者出,与禅宗衔接,其法为密,其用为般若,其通为宗。上中下三根无不普被。如法而修,三年之内,必可直登东山之堂,安居于少林之室也。十年来信而有证者多人矣。盖心密多仗佛力,得三宝之加持,证入本来,较他宗为易。惟悟后用功,有不如宗下督责之严。一因居士地位环境不同,二因心密虽已证见实相,苦不识般若之妙用,必再引入禅机以启之,使知悟后练心一法,禅密非有二也。顾同仁中虽证实相,以未明下座启用之妙,或疑而后退,或被情见所覆,是以成就者少。如得资财而不知其用,终为穷子,良可惜也。兹将此法先后过程,为同仁分别说之。此中过程,计有两步:一上座时证得,二下座时勤练。所谓证者,证见其本来相貌也;练者,练习心用,启发般若,扫荡习气,归于本来也。此文非坐过六印及百座者,勿令其先读,以尚未证见本来也,是为至嘱。
甲、上座时:
一、在六印时,当遵师所嘱如法而修,勿坏规矩,勿贪多,勿性急,勿争胜,勿怕难,勿杂他课。
二、手指酸痛时,乃拔除业障时也,越要息心,专顾持咒,立即不酸;若一有妄念,即又酸痛,比之小学中严师督责尤为严切。一切修法设备务照《乙亥讲演录》所示,不可更张。
三、身上血气变化时,如腰酸、背痛、腿酸、腹涨等等,都是好现象,切勿疑退。腰可稍靠,背不可靠,酸痛数次,即又不酸,病根可拔出也;如气不顺,上逆气打呃,与出虚恭时,以及吐痰咳嗽,一切听之,切勿以为不恭敬而压闭之,以至成病。
四、心上变化,如忽而心乱如麻、思念如潮时,只要一觉即顾到咒,自然前念顿销,立刻归空;又心乱能自己觉知者,此觉知即是初发之灵慧,名曰始觉佛光,由觉知而分明,而了了分明;又分明而心不移,久之心与境接而心不夺,遂入不动地。此由座上静极而定,由定而初发之慧力也。此正进功时,若怕乱而不敢再坐,则大误矣。
五、坐至不觉有手、不觉有身、并不觉有我,但见闻仍了了,此定相初现前之时也。但此境界乃自然而致,切勿求之,求即不得且反乱矣。
六、坐至若昏若迷、浑浑噩噩,口若停念,似将入睡,而手印勿散,忽又廓然无我时,此时见闻不灭,而身心两空,身又异常舒适,金刚经譬如人身长大,此正实相现前时也。倘一凛觉,此境界即不有矣,此即是定相。但一觉知,即又出定也。时不必久暂,因入定时,自己不知也,此境界乃自然而致,切勿贪求。此四、五两条境界初现时,极易觉知,必以为奇特,不知此后常常可以得此,惟不若第一次之易觉耳。譬如初尝辣味觉得特别,久尝则又忘其为辣也。又此四、五条不知何时始现,不可先告之以乱其意,恐贪求而成妄念,反不得定矣。
七、坐过六印后,意境较前迥然不同。何也?以根已拔去也。故必有一度忘记之病,于座上时忽然一切忘记,并咒亦念不出,此无碍也。人往往不注意之,盖初得无住境界,刹那澄空,无善无恶,觉知仍了了,亦不落于无记,自然而非空非有,实相现前矣。
八、此法制心不落于断灭,以有真言奉持故;不落于散乱,以有咒印摄持故。身口意三业互摄,死心塌地,不容不归于一,再因三力而一亦化之,一亦不可得,入于无染无着之境。所谓法以资定,定以养慧者也。故入手在先得定,能定则可转一切散乱,颠倒妄念顿入于空,空又归定,辗转化除而定慧等持矣。
九、得以上境界者,为实地修持、亲证实相之功,非同小可,与用慧力死参,得其理解者不同。惟初修心密者,无人不证得。而无人能知其妙,翻以此境界为恶相,或惧而不修,或惧而改道,甚至有以咒文书成一圆相,每持一遍,即观一字,或观圆轮,照藏密修法,欲求得定岂不妄哉。
以上九条,为座上时之用功法。如已得资财,尚未明用法者,虽与穷国无异,然究不同,因一启即成就耳。
乙、下座时:
十、下座时,往往不知练心之法,故虽修至三四千座,终不能启慧得受用也。当知上座时如磨刀,下座时正要切用也。磨磨切切,切切磨磨,自然体用合一而纯熟矣。又下座后,切宜走二三百步,流通血气。
十一、下座用功,乃脱化之法,即移座上功夫,用于人事耳。盖所练者心,心无上座下座之别。正因平时有烦恼、迷惑等苦,所以要坐,座上得力,正可适用于平时。譬如因穷而求财,及即得财,转又勿用,或不知经营生利,岂不终穷也哉。
十二、实相者,本来之佛性相貌也。欲形容其湛寂本体,名曰清净;欲表示其无住妙用,名曰自在。人能于座上所证得之清净自在光景,移用于人事颠倒之时,无不化有归空,化颠倒为清净,化烦恼为自在而苦灭矣,且可灭他人之苦矣,此名度生。
十三、此法功夫越深,习气发动亦越多,由八识性田中自然启发者也。盖慧者,亦我之习气也,以不能转即为习,转即为慧力、为妙用矣,非二物也。
十四、此法功夫越深,习气发动亦快,但去亦甚快。发动时,较平日为大,但一次小一次、短一次,不复增长也。
十五、此法功夫越深,胆子亦越大。如忽然遇惊,亦只一惊,不复再惊矣。但必在起用之后,则其力日强。
十六、此法功夫越深,忽而忘记性大,又忽而记忆力甚强,且日见敏速,感觉力亦强,往往不加思索,即与物相应,此通之先兆也,亦一定之过程也。
十七、下座后,当常观此本来而默契之,如禅宗之未见实相前,要参话头,用以证见本来也;既已破参,当常照顾话头,即保持此本来也。心密则先证入本来,而苦不知,故欲再起妙观以决定之;又平时顾及本来,即如禅宗照顾话头。至于见性后之用功,二宗岂有异哉! 惟禅宗由慧入定,心密由定启慧,迟速有不同耳。
十八、心密得定赖佛力,但起用慧力仍依自力。天下未有不自强而能成者也。依赖于佛,即依赖于人。有依赖性者,即是不报佛恩,是大罪过。且但知坐而平日不练,何异一曝十寒乎。
十九、性不生灭而心变易。变易者,幻。幻来幻去,于本体性毕竟无碍也。习气之来,幻心之变易也;昭灵觉知,亦幻心之变易耳。同一为幻,于本体性,同一无增损也。明心后,方可以般若扫荡此扫荡,扫至无可扫时,斯合般若大空之旨。
二十、明心时作功夫,要准、要狠、要省、要等、要平,则稳矣。准者,看准方向,无所疑退也;狠者,克制自己,丝毫不留情,且认得透澈也。姑息二字,等于自杀;省者,常常自省也;等者,等时候也。非有相当时间,其力不充足也;平者,观一切平等。以不论何种挂碍,皆由心不平等,分别得失而起。不知法本不生,何患乎得?法本不灭,何患乎失?能平,则自然不惊不怖不畏,超然入自在之境矣。人往往有时间相、得失相、成败相,诸种习气来时,不能打破,此即定不足,慧不充也,即般若力不强也。故要等,等到其间,力自充足耳。此譬如行路,贵在方向不错,按步而进,不在迟速也;稳者,如是稳定,永不退转也。
二十一、明心见性一事,为了无量劫生死,何等重大! 岂有草草理解,以为如是即算数乎?如由理解而得,毫无定力,则起狂慧颠倒,终不名明心也。兹分七种过程: (一) 以极强之慧力,见到本来,由此得少分之定,如禅宗入者。此由定力强,启发般若,见到本来,如本宗之修入者;(二) 见到后,必深信勿疑,此承当为第一;(三) 见本性周遍法界,则法界一切一切,无非是性。说幻即一切幻,作真即一切真。究其真幻,统属假名,非有实体。心能不为所拘,是名无住;(四) 一切无住,虽空而不落断灭,妙用宛在,幻心非无,是名生心;(五) 既名无住,则不住善不住恶,亦不住无记,于善恶非不了知,非不分别,只是分别而不住,入于平等不二之境;(六) 心既平等,自无挂碍恐怖,到处自在矣;(七) 力量每每屡进屡退,或定或慧,后则定慧不分,只进勿退矣,此真明心,理事双融者矣。
二十二、平时当用反观法。明心之后,我见未能即除也,习气未能即净也。我见习气时时来,时时能转而化之,是真明心者;若转化之力小,此另一问题也。只怕不知转、不知化,即不能转、不能化矣。又有人保留习气而不化除,何异有财勿用,与穷人等,然究与无财者不同也,虽似而仍不似也。故学佛第一在开觉知,如得财;第二在善用其觉知,如用财;第三并觉知而亦空之;第四无所谓空不空,本来即如是,如真富贵人,自忘其多财也,不似今之戚戚者,时露其穷相,自己不敢承当,不放心也。
二十三、上来各条,是明心性之真实相貌,与用功及常常保持之法。但觉照一起,习气即消,此中迟捷各有不同。一为境,一为觉,此又有过程者十:一境来而不觉;二境来而再觉,惟起觉极费事;三境来时起觉不难;四境来即觉,略有先后;五境觉同时并起,而有时忘失;六同起而可以勿忘;七觉先于境,但有时在后,或偶而竟回到忘失时;八常觉不动;九觉尚未净;十常寂而常觉照,并觉亦无住矣,此是力量真充足时。
二十四、从来大习气易去,小习气难除,还是不平等,是以仍有惊怖畏之果,其间忽上忽下,不得以退转名之,切要切要。
二十五、考自己习性,不论好坏善恶,凡不易化除者,即属生死之根。万不可固执为善而保留之。越不易化除,越要化除。常与自己逆,便是进功。
二十六、凡一切挂碍恐怖不安等等,都由不空,不空由于少慧,少慧由于无定,无定仍由于不空。因空得定,因定生慧,因慧观空。而空力之不大,由于不痛切,保留一我见,执以为是。初意自以为好,不知反误了自己也。
二十七、般若之妙,只在一圆字。能“圆”其义,斯圆于心,即圆于事。若有所住,义即不圆。此由于本来尚未透澈,加以各种习气来会,把持之力弱矣。譬如贪财一事,明知本来不是好事,奈我所恃者,只一理志。而环境诸习气,如得失心、爱护心、好面子心、争胜心、比较心、未来恐怖心,此六心,足以资成其贪焰,加以眼前之困苦、压迫、责备,又足以驱策之,逼之不得不贪。此圆于理而未圆于事者也。所谓人天交战,此必百战而可克胜,原非一朝一夕之功。明心而后,方具可以交战之资格,此即启用。由小战而大战,小胜而大胜,而根本破敌,永无后患耳。
二十八、功夫切切压制不得,如贪嗔之根,必拔除之,化解之。疾恶他人之贪嗔者,自己已成立一贪嗔之见,亦属压制,如秽器未净,封固之,终必有再发之一日,非究竟也。
二十九、用功夫切切躲避不得。如敌来则破之,若但知守住戒定慧,用以对治贪嗔痴,则善恶二见,留影于心。如敌来守城,虽一时敌不得入,敌终未去,乘机仍可入城,非究竟也。故勿躲避,以破除为妙。两不留影,心无所染,敌我同化,即入大定也。
三十、境来不理,亦不起念,但不断灭,时静中定也;对境不惑,依然应付,动而不动,此动中定也;至动静一如,无可无不可时,则大定矣。
三十一、练心要练机,此在洞明因果之理,时时起观,功夫纯熟,大机大用起矣。一切烦恼,都由情见。情为我爱,见为我执。情见坚固,则成覆障,观因达果之机即不灵,此机用之所以不起也。且情见一动,第廿七条之六心习气,顿时引动,非惑而何?
三十二,得他心通者,端赖明因达果之机灵速,是以理事圆通,不待思索,历历如见,全在定慧双资功夫纯熟,此便是神通,并无何种神妙之可求。
三十三、肯做不屑做之事,肯说不愿说之话,肯接不愿交之人,其去平等智光不远矣。
三十四、有所失而无悔者,如忽起一恶念、行一恶行,一经觉察,但知改过,能不戚戚后悔者,其入不二矣;倘误以善行与恶行为不二者,此属魔见,又名痴愚,必入阿鼻。
三十五、见他人过在,不独难入不二,亦障自己圣道而起骄慢,修道人所最忌。
三十六、机之迟捷在善用反面文章,练一无住功夫。简言之,破见而已。例如人间何以得解脱?汝即不可被解脱骗住,在解脱上立见解,应作活计,反问如何是缚?此是脱卸法。宗下一切机锋都是考试法,考试其心能否不上当,不被境夺,能否不立见。察其机之利钝,即可见其平日之证入与照顾本来之力量矣。
三十七、抄宗下老文章者,即是钝根笨汉,有胜负心、得失心者,已住在公案上,不是真明本来者,所谓野狐禅者是也。
三十八、宗下公案不许不答者,一在逼其进步,二恐其落断灭也。学人自己,总以脚踏实地,而心又空若太虚,方能应机。如对方一开口,即知其见落于何地,一面劈去其见,同时引出其病根而救正之,仍归到本来上,此所谓利他以自利者也。此在刻刻用心,而又呆板不得。
三十九、用功痛切时,必有一度不通世故人情时,故曰如丧考妣。盖痛切之至必失于体节威仪也。人每不谅,谓之骄慢自大,或疑为狂,此人人必经之过程,难与辩也。然真骄狂者,一遇作家,再考之,即乌有矣。
四十、用功忽勤忽惰,若进若退,切勿疑忌,此是进功时,万勿性急而懊丧。
四十一、喜静厌乱,即是不平等,切切不可。须知静乱乃我心之分别,于境无关也。
四十二、修道人自赞毁他,表扬自大,为最可耻笑之事,慎勿为识者所讥。
四十三、发愿勿轻率,以发愿易而行愿难也,发愿要大而坚,自心中掺不得一丝情见。
四十四、八风不动中,四风易守,四风难防,如何分乎。
四十五、宗宗有习气,但无习气者,亦难以进功,而习气不除,难了生死。
四十六、此中无奇特事,只缘少见多怪,忘却本来耳。
四十七、用功切勿与人较量短长,应默察而自省之。
四十八、修法为一时之权宜,切勿执取于法,贪法等于贪名利。所谓成佛者,成如佛之性空也。心有所执,顿失本来,即离佛境,故宜时时凛觉,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且人之所愿执取者,初意无不以为有益于己,不知翻以自误,无异以七宝投入粪土,殊不值也。
四十九、心如外驰,势不能免,只要能转可耳。行者往往怕心被境夺,时时督住其心,压住勿动,自以为识神不用事矣,即可成为智矣。不知识不异智,智即是识,无识则智无由建立。今硬分识智为二,自诩其用功严密,真是钝根笨汉,岂得谓为明心。
五十、除习气亦在因缘,此有迟速之不同,修此法至明心后,经过相当期间,习气有忽然消除之妙。
五十一、得他心智者,在观众生机纯熟,八万四千心,无不应一一研究过,方可顺机而转。若偏于善,则世上一切光怪陆离之万恶,无由察知,终无法以度之矣,反受彼所摄,不觉与之同化。且慕善疾恶,均属烦恼,均不平等,智终无由启发,充其量,不过然守住本分而已,大机大用不能起也,度生云何哉。
五十二、坐满六印,方可打七( 每日均四印,末座二印) 或修九座( 专修四印) ,至千座,即不再坐。因功夫均在座下用也,多坐恐又执取于法也。
五十三、见性后,刻刻顾到本来。密部中一泼字,即表刹那放下归空之意,此即金刚萨埵法,昔诺那上师曾传其学人修此。但化法,必用于明心见性之后,否则茫然莫知所措。六祖云,见性人即轮刀上阵亦可不乱。啪蹋一下,当下即是。其所以修千座者,正要练得此心,能悬崖勒马,说止即止,说起即起,此于本来中起妙用,而于妙用时不忘本来也。
五十四、上座修者,止也。止于一,则本来面目显焉。一止一观,未离幻法,心空法净,不著于观,则究竟矣。
五十五、上座纯乎养定,慧合于定者也;下座纯乎练慧,定合于慧者也。以慧力照见一切本空,不被境夺而不惑,即是定,即是慧力之所致,至此定慧亦不分,以定慧无非假名,而戒体戒相戒行戒仪,尽备于斯,故曰妙。此非亲证者不知。
五十六、福慧双修,非二事也。福慧不可得而分也,能明诸义者为慧具足,能当之而勿疑者,为福具足。《金刚经》云,是福德性,即指此耳。
五十七、扫荡习气,惟赖般若。启发般若,则赖于定。若以为有定慧诸法之可取者,又非般若,故曰非法非非法。今尚未臻圆净之时,切勿骛高远而早放手也。惟于取法时,勿忘于舍。不取不舍,斯名无住。
五十八、众生万般苦恼,只缘一“乱”字。乱由比量而起,见性人见闻觉知了了,不动念时,心对境是现量,及至动念分别时,动而不动,虽比量而亦现量矣。常能如是者,名打成一片。
五十九、方便力之大小,随慧力而转;慧力之大小,在观照之圆不圆,圆斯通矣,通斯圆矣。所言通者,心无碍是也;碍者,以心碍心也。心如明远不惑则通,此名无碍慧,发于大悲心陀罗尼中。陀罗尼者,心之至空至密地也。
六十、练心之法,只于有碍中忍得过。譬如一切习惯,本无定义,本无不可,苦在自己成为习惯,自以为非如此不可,遂不忍与自己逆,此碍之所以立也;倘忍得过,即无碍矣,因本来无碍也。譬如面子事,本属虚幻不实,充其量,不过失去一虚幻面子耳。且看伊究竟碍不碍,此不过一时之不舒服,到底克胜过去,所得之无碍慧力,岂万金可贾得哉! 故学佛乃大丈夫事,能忍得,能放得下,不与世俗同流,亦不与世忤,所谓和而不同,即超然入圣矣。又如体面人,不敢与无赖相争,有所顾忌也,而无赖之所持者,一面子无碍而克胜也,此可思矣。
六十一、梦中示现之景,可以考察功夫之深浅。凡用功至密切时,心感于梦,梦中能有主张者,即不入三恶道之证;以入三恶道者,必心失其主为因,有随力而无主力,随业而高下,入之而不觉,愚痴之可悯;且如梦中有一分力量,必醒时有十分力量者。心之与身,梦时为半离,死则为全离;死与梦,无大异也。
六十二、修此法者,必夙世有参禅因缘,故明宗较易。宗下语录诸书,皆我心中之注脚,为一时之借用;及至究竟,一切不有,宗亦空,密亦空,净亦空,并空亦空矣。纵横自在,空有齐资,假立诸名曰空如来藏、不空如来藏、空不空如来藏。
六十三、明心见性及澈透后,居于八地位,名为无学位。但欲起用,必仍转到有学。此学乃学世法,一切妙用,不离世故。人情世故,在在留心通达,方起大机用。其妙处全在《论语》一书,学佛者何可废儒?
六十四、练心要善用深心,此非深刻精细多心之谓,乃求其义之深入,务臻于圆而已,以般若妙用,在恰到好处,非圆观深入,不能臻其妙。此惟明心后为能。善用深心者,以用而不偏不执故圆;不善用者,则务深刻而多疑伺,必至见愈深,疑愈大,而般若之妙用反窒。
六十五、众生习气,何止一种,因现行新习而引起旧习,诸习一齐缘会,由于抵抗力弱,难以化除。若经此六印后,根已拔除,虽一时引起新习,而旧习之力亦弱,自可逐渐消除矣。
六十六、习气来时,切勿就习气上下手,便落对治而成压制。只要觉照,但觉照亦成为习气,故宜直捷放下,顿归于空,能照顾本来实相,一切虚幻妄习,自销于无形,是以觉为方便,寂为本来,两皆不住可矣。
六十七、练心时,不问善念恶念,习气非习气,只着意不得,只是化除之。而化除之法:一勿当真;二勿迎勿拒,迎则近于放纵,拒则入于压制;三转入他念,常思事有大于此万万者,犯不着用此无谓之心,观自身尊重如佛,一落即成众生,一空即成为佛,出入得失不可以道理计也;四观一切皆如幻影,记《金刚经》末后四句;五观地狱烦恼之可怖,地狱即由此而造成,日积月累,成为大妄,贪嗔痴三毒,由是而坚固,可怕可怕。以上五条,为对治之法,或恐转成为习,不如直截了当,观一空字,入于无碍,本来如是,此无修无得无证之意也。
六十八、一切法皆是佛法,以一切皆不离佛性也。此诸法中,以信自己是佛为最难,能信得如是境界,即成佛,是为尤难,此非有大福德人,不克承受也。
六十九、方正固执人,使其活泼,为难之尤难,以其难热肠而务好自守,此二乘人不能成佛,如焦芽败种也。此等人,如一旦执有威权,不独量小气窄,抑且心狠手辣,自以为是,而造业无穷矣,可惧哉。行者务当考察自己习性是否如此,欲入大乘,必回小向大,当求究竟,成佛乃人生最大最要事业,非小善小信之可比也。
七十、练心即以练机,得先机者,惟熟于因果之理而已。譬如有大病者,人对医生每以能回生为能,不知先能使其不病,岂不更愈乎?是先化于无形,得机之上者也。
七十一、练心在刻苦用心,时时参究,善能利用其心。心要灵活,要深刻,要圆通,要不忘本来,要周密,但切切勿执。能用是菩萨,能空其用是佛。
以上为自利法,以下为利他以自利之法。
七十二、练心当时时慈悲他人,勤于劝道,于化中可以考察他人习性,即以练自己之观机,关系至巨,不可忽也。
七十三、劝导他人,在识机而待之时然后言,切勿性急,言勿过切,勿于稠人广众中为人直说。
七十四、劝导他人,第一须衡量对方于我之信仰心如何。
七十五、劝导他人,在先衡量其地位、程度,可任其先说,待其病源一一指出,诸病集中,然后下药。
七十六、对方之根器与福泽,必先一一考究,再定逆进与顺进之法。
七十七、说法不可就我,当就对方程度,切勿就玄妙,求奇特。先探其程度,再为开释,使之领会,而根本处,要拿稳勿放松。
七十八、说法不可敷衍,宁可先从高处落墨。先以引之,如不相接,再俯就之,不可厌弃浅近之说,因学人自己意境已高,每每不肯俯就,反使对方不能相接,此即不慈悲也。
七十九、说法时,切宜下气、谦和以引之;未到相当信合之时切勿用重语,反使其退后。
八十、初说法时,宜练答问法,但答语不可平直,宜用开释法,或反问之,如对方问如何可以解脱?汝应先问伊,如何是缚?开豁其心胸,然后分段为之解释,则可入矣。
八十一、切勿轻慢初学。凡上根人,往往不受羁缚,不可因昔日行有所亏遂断为没出息也。学佛与学他道不同,越是荒唐放诞人,只要能转,当下可以悟入佛境。然亦不可轻许,以增其骄慢之气;至于疲软之人,不能用力,劳而无功,勿废言可也。
八十二、全力注意对方,称性而谈,妙义自然而至,绝无预备,甚至自己有佩服自己之时。
八十三、对人不可太迁就,不可太严拒,下手当学吸引法,无他妙法也,只在一“诚”字,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既明且诚,恳恳切切,使其满意,即勿失矣。
八十四、此法以《大日经·住心品》为根本,阅《大日经疏》,可以证知。《疏》云“菩萨初发明道,即生获除盖障三昧,即能与佛菩萨同住,发五神通,获知一切众生语言陀罗尼,能知一切众生心行,作诸佛事而广度之,不断如来种”云云。明道者,见性成佛也。除盖障者,除习气也。习气何时净,五神通何时开发,非可先求也。得神通后,以他心通而方便度脱众生。经中所言,即此法之过程也,亦即诸法之过程,不依此道而入者,是为外道。
八十五、参透本来,圆净无余,为八地无学位。但必仍转入有学,学习世法,练习世故人情,用以化除习气。如上条所云,获一切众生语言陀罗尼,知其心行也。但不必定在五神通全发之后,以明道后,证得根本,所有除盖障发神通,均同时开发,只力微耳。
八十六、凡诸恶习,不可不明,但必参究其本来与其因地,则知其根本所在,而入手有办法矣。
八十七、悟了还同未悟时。此境界,惟自己觉知,所谓山还是山,水还是水,然而不同也,其间有灵活与呆板,执紧与自在,气闷与轻安,糊涂与明白之别。
八十八、不到平淡时,炉火不能成青,圆与不圆,力之大小,在以此时与往昔一比较之,则自见矣。
八十九、未见本来面目时,含糊不得,非澈底认清不可;正见本来时,犹豫不得,切勿疑而不敢承当;既见本来后,忘记不得,刻刻提撕,则习染日销,力量日见充足,打成一片矣。
九十、凡修未满百座者,亦可开慧,证见实相。一经打开,往往不肯再坐,总觉力量不够,故早发者,不论其般若根器如何强,必加功打坐,过五六百座再歇手;倘坐满千座,而心无把持,则因无人启发,切勿再坐,当参阅此言语,以启般若之用,但法无定法。四五百座后,自己真放心得过,多坐少坐皆可,在自己调伏之耳。
九十一、学人所修,每随环境而异,其进功亦有不同。如富贵者,未经过困苦;贪穷者,不知享受,未入其境,难以圆会耳,是当方便引导之。
九十二、修此法前,普通教理,不可不明,但切勿执著,以法无定法,佛法不许执取也;正修法时,一切诵经等功课暂停止,无碍也,一俟心地明白,开具只眼,则经经可读,以不为经所转耳。
九十三、心地既明,方可参阅宗下语录。但取其意,不必定取其方式,因学人心有所得,必然欢喜,卖弄示能,在所不免。如对方不明所以,必生嫌怨,此即禅习气也。
九十四、《论语》一书,乃我修证后最实用之书。盖弘法时,必得通达世故人情,克尽忠恕之道,方启大机大用耳。
九十五、凡诸喇嘛所传之大法,如六法,如破哇法,如弥陀大法,及诸双身气功等法,皆不可轻慢,但不必再学;已学者,可以温故知新,与此对照,盖彼法最后印入心地门,正与心中心法之结论,完全相合也,不必再回头耳。
九十六、心地已明,当刻刻在心地上照顾,万勿再作法自缚。此时无所谓法,安得更有禅密净乎?多所争论,分别高下,至属无谓,切切不可,以此亦习气也。
九十七、每日至心恭敬默念上大下愚阿阇黎名号一次,想此二字,则知大智若愚,归到净空本色。毋骄慢于人,其德日进矣。
九十八、荷担无上菩提者,为众生也。处处不忘众生,是菩萨大悲本愿,密宗根本条件。如一贪静,厌恶世缘,心不热肠,决难成就。但有多人,虽明心地,不敢自信,或惧毛羽未丰,或怕走作,岂知死在坑中,引人同葬,断不是根本办法。倘多经苦难,多得练心,成就更速。走作不走作,是在自己常常照顾,弹指圆成八万门也。又明心后之用功,如果言有定法者,必是钝根阿师;若言如是任运而前者,必是造业阿师,幸勿自误误人也。又比丘与居士之立场,不可不知。
九十九、上根人难以有恒,此法至少修五百座,否则中途有力忽不足之苦;中根人难以能守,因见异必思迁也,此病由疑而来;下根人难以活泼,此病由器小中来。三种人,以中根人最难治,盖三病几皆有也。对治之法,全在有福人自觉。上根人宜下手狠辣,必透澈到底,然后放手,勿计途程;中根人宜老实勿自是,亦勿以耳为目;下根人宜放大胆量,兼行修福,如作有相功德等事。以此事非大福人不克承当,夙世少布施,心量既小,为不活泼之总因也。
一百、一切仗自力,到此佛亦不立,何有于人。假如鄙人今日堕落,或遭枉犯法,或入他门外道,种种不入眼之事,为世鄙弃,诸仁能不动否?能勿悔否?能勿惭否?及我死时,能视如死一牛杀一狗否?但有惊者,有不惊者;惊者有一人,不惊者有甲乙二人,此三人中,居于何等乎,试道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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