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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发布时间:2024-08-28 01:40:33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一、鬼藉经力救沉沦

唐朝时,坊州有位宋参军,少时常持金刚经。后来出仕,暂住在司士的宅中,传说,宅中经常闹鬼,宋参军于是每天晚上都诵金刚经。

有一天晚上,宋参军看到一位妇人站在门外,宋问她说:‘你是不是鬼?’妇人回答说:‘是的。’

宋又问:‘阴阳殊途,不宜相见,莫非你有什么冤枉委屈之事?想求我帮忙?’

妇人悲泣的说:‘我是以前这座宅第中主人司士的妻子,有一次司士奉派出外,他的弟弟向我求欢,屡次逼迫,我拒不答应,遂被他杀害,死后被他用毛毡裹尸,投入宅中西北角的厕所中。多年来,我一直想向来此借宿的人陈述冤情,但惟恐俗人怯懦,怕他们看到我的形体而心生恐惧,所以直到如今,我所受的冤屈,仍然无法洗雪。我知道您一向持诵金刚经,藉此功德足以庇佑一切众生,盼您顾念我所受的冤屈和污秽,多加怜悯济拔。’

宋参军说:‘听你述说的冤情,确实令人同情,但是我官卑职小,力量有限,恐怕无法胜任,明天我会禀报府君,请他派人协助。

’妇人道谢而去。

次日早上,宋参军将此事禀报府君,府君很同情她的遭遇,但心里仍半信半疑,遂派人前往宅中的西北角挖掘,虽然挖到厕所,却仍然没有发现尸体。宋参军看他们挖不到尸体,又继续诵经。当天晚上,妇人再度出现,说:‘就在西北角,相差只有一尺。’

次日,依照妇人的指示,终于挖到尸体,毛毡内只剩下骨骸,于是便将尸骨洗濯干净,暂时移放别处,以便择地安葬。这天晚上,妇人来向宋参军拜谢说:‘蒙您的深恩庇佑,实在难以报答!据我所知,您日后将育有二子,长子恐怕难以存活,幼子长大以后,为仕宦中人,可享荣华,您日后当升迁为桂州别驾。’宋参军问她:‘你为何不报仇?’她说:‘他的弟弟目前为官,尚有福禄,命中注定,还不该死,所以现在不能找他报仇。’

冒宗起评说:‘妇人诉冤于参军,并非珍惜这个幻躯,实在是要藉著经力,以拯救沉沦。至于“命中注定,还不该死”尤足令人惊醒!大家每见乱臣贼子,认为恶因当得恶报,何以像曹操及秦桧之辈,在世时凶恶残暴,竟然能够福寿双全,致使人怀疑因果报应的真实性。殊不知这是他们的福禄尚未享尽的缘故,一旦命终,仍须遭受累劫轮回,受尽地狱诸苦,堕落为牛马蛇虺,所受的业报,更不知何时才能了结!这位妇人的尸骨,虽然已经出离厕所,以后必定会在森罗殿上索回这笔冤债的。’

世间有些无恶不作的人,居然飞黄腾达,如前述秦桧之流,祸国殃民,陷害忠良,竟然得宠;善乐好施的人,反而困苦不堪,如岳飞尽忠报国,竟然被害。或许有人怀疑‘因果报应’皆是无稽之谈,其实不然。

若就三世因果而言,前者所以飞黄腾达,乃是其前世的善因已熟,而其今生所造的恶业,则留待来生或后世去受报。后者所以困苦不堪,是其前世的恶因已熟,而其今生所造乐善好施的善业,则留待来生或后世去受报。

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的确是千古不易的至理名言。佛说:‘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因果报应是丝毫不爽的!

二、 祭拜先亡不可杀生

崔轨,唐朝博陵人是王弘之的女婿。弘之在贞观年间任沁州和川县令。

崔轨在和川县病死,经过了数十天,弘之的家人忽然在夜里听到崔轨讲话,起初全家人非常惊恐,渐渐就习以为常。

有一天,崔轨向妻子说:‘我是王家的女婿,在妻家置立灵位,虽然不合于礼法,然而我苦无所依,盼望你们能够为我置立灵位。’他的妻子答应了他的请求,朝夕置食在灵位前。崔轨说:‘不许用肉,只能以素食祭拜。’

崔轨常劝他们礼佛,并叙述地狱受刑之事,崔轨说:‘人的一生,难免会犯杀生及不孝等罪,我虽然没有这些罪过,但我恳求你们为我设斋供养佛菩萨,并写法华经、金刚经及观音等经各两三部,以后我就不必再

来了。’

王家依照他的话,写经设供之后,崔轨感激莫名的前来向他们辞别,全家人都悲伤地送他,崔轨拉著遗腹子说:‘这个小孩长大以后,必为名官,希望你们好好养育他。’从此以后,崔轨就没有再出现过。

地藏经云:‘人在命终之后,眷属不应当以鱼肉荤腥祭拜。因为杀生祭拜,对于亡者不但没有丝毫利益,反而增长他们的罪业,加重他们的负担。假使亡者生前修善,本可到人间或天上享福,但因眷属杀生,连累他要和那些被杀害的冤魂来对质,以致延迟往生善处;何况有些临死的人,过去没有种下少许善根,要根据他自己所造的业来受苦报,这些眷属于心何忍,还要替他增加罪业呢?’

莲池大师亦云:‘祭先不宜杀生,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业耳。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无益有害,智者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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