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慈悲理念溯源
——兼谈当代中国佛教的慈善实践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荆三隆
内容提要:佛教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慈悲理念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慈悲喜舍作为佛教“三学”、“六度”基本理论中的组成部分,两千年来,在中国佛教的演化过程中,对社会结构的完善、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大乘佛教的基本思想中,具有菩萨行的系统学说,其愿、理、行、果的修行实践,始终充溢着大悲情怀,拉进了和民众生活的距离,使佛教教义和现实社会密切相连,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佛教 慈悲理念 溯源
佛教诞生于公元前六世纪的古印度,其创始人佛陀(前563——前483)是北印迦毗罗卫国的王子,按照传统,他从小就接受了完整的贵族式的婆罗门教育,研习诗体宗教著作“四吠陀”(《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娑摩吠陀》、《阿闼婆吠陀》)和“五明”(声明、因明、医方明、工巧明、内明)学说,这些都为佛陀在以后创立新的宗教提供了思想基础。他在思考众生命运、社会发展、国家前途时,看到田中被不断抽打的耕牛而于心不忍;为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而不安;为在酷暑中劳作的农夫感伤;为病痛折磨的患者悲悯不已;为临终之人的痛苦感到深深地无奈;更为北印城邦国家之间长期混乱的争霸局面感到无比忧虑。对这一切的穷思极虑,使佛陀终于在二十九岁时,放弃了王位,告别了妻子耶输陀和儿子罗睺罗,出家以探求解脱人生苦难的方法。按照婆罗门教的传统,佛陀修了六年的苦行,试图以肉体上的苦难,来换取心灵上的安抚。但栖身山林的磨难,并未使佛陀获得心灵的抚慰和解脱,于是,他萌发了创立新宗教的想法。经过四十九天的“返观内照”后,佛陀认识到世间的痛苦是由一系列因果关系形成的,如果消灭了产生痛苦的原因,就可以达到超凡脱尘、自在清澄的理想境界——涅槃。成道之后,佛陀随之度化了五位弟子,称为“初转*轮”。值此,释迦牟尼为佛宝,基本教义“四谛”为法宝,五弟子为僧宝,“三宝”俱足,标志着佛教的创立。在此后四十五年间,佛陀以一灯照暗室,四处见光明的心愿,以彻悟人生真谛的灯火,照亮每一位众生的心灵。佛陀面对着现实生活的一切挑战,为众生脱苦海一生弘法,自觉觉他,无私奉献。因此,佛陀的创教理念就是建立在悲悯一切众生、救助社会苦难的弘愿之上的,他在创教之初,感念人生苦难的大慈大悲的情怀,就是佛教慈善理念的思想渊源。
一、佛教慈悲理念的理论基础
佛教创立后,在长期的发展中教义虽有所演化,但基本教义仍保持一致。
如“三法印”、“四谛”、“五蕴”、“六度”、“八正道”、“十二因缘”等。这些基本理论都是互为因果,相互联系的,其中都浸润着佛教慈悲为怀的观念,如“四谛”学说:
“四谛”又称“四圣谛”,指佛教对人生价值判断的四条真理。分别是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苦谛”是“人生是苦”的价值判断,即“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所求不得苦、略五盛阴苦。”[1] 佛教认为人生的一切,由因缘合和之身构成,七情六欲、生死相因,皆成苦难,缠绕始终。人生总是处在痛苦的重压之下喘息,在生死轮回、茫茫无涯的苦海中挣扎。因此彻底从精神上摆脱人生的苦难,就是佛教追寻的目标。“集谛”是探求产生苦的原因。而欲念就是产生烦恼和痛苦的原因,究其因则是“无明”,即对自己的身心皆由因缘而生,一切无常、无我的道理不能认识,形成诸烦恼,从而如欲海情波,永无止息。若消灭了无明,就消灭了产生一切苦恼的原因。“灭谛”指消灭产生苦难的原因。灭尽了爱欲,就灭尽了烦恼,灭尽了执著和产生苦难的无明,达到了知实相万有的本质,皆归于空,进入理想境界——涅槃。“道谛”指到达涅槃境界的方法和修行实践。“云何苦灭道圣谛?谓证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2]以上合称“八正道”。
“八正道”,指八种通向涅槃解脱的正确方法,佛教认为只有按这样的途径修行才能由凡入圣,由迷转悟,即所谓“苦乐俱谴,出于苦乐之外”。与“八正道”相关的是“六度”,即智慧、持戒、布施、精进、忍辱、禅定,这是大乘佛教修行的基本内容,是六种由此岸到达彼岸境地的途径。“八正道”与“六度”的相互关系是:正见、正志对应“智慧”,正语、正业对应“持戒”,正命对应“布施”,正精进对应“精进”,正念对应“忍辱”,正定对应“禅定”。而“六度”可以归纳为“慧、戒、定”三学,其涉及的慈悲理念在内容上十分丰富。仅对“六度”中的“布施”,略加讨论。
(一)慈悲的善行——布施
“布施”是指以福利施与他人。佛家布施的内容十分丰富,对象极其广泛。各派学说强调的侧重点也各有不同。但其根本,都在于培养善心,“布恩施惠”。因此,《维摩经·佛国品》称“布施是菩萨净土”。通常人们理解的佛家布施,是把财物给与需要帮助的人,即“财布施”,以及给人们宣讲佛教教义,使之能认识生活真谛,即“法布施”。其实,佛教的慈悲理念不只包括了人们的衣食住行以及心理需要等各个方面,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其慈悲观还涵盖了所有的生灵,一切有情众生。这里只对佛教布施中涉及到心理层面的内容择要说明:
在佛陀随缘施教、讲说因缘的《杂宝藏经》中,就有许多宣扬布施得福的故事,鼓励人心永远向善,对人有极大的心理引导作用。如“佛说有七种施,不损财物,获大果报”。[3]是说有七种布施,不需要用财富,同样是善行,并且可以得到极大的善果。分别是:
一是眼施,以慈眉善目对待一切长者、尊者,不用凶恶、轻蔑的眼神。其善果是转生后,可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若修佛理,可得天眼、佛眼。
二为和颜悦色施。对长者、尊者,不愁眉苦脸、漠然视之,而要和颜悦色。转生后可以生得相貌端庄。若修佛理,可得到纯金般的瑞相。
三是话语施,对长者、尊者,说话彬彬有礼,不讲粗话。死后转生,辩才无碍。若修佛理,可以得到法无碍、义无碍、说无碍、辩无碍四种智慧。
四为身施,对师长、尊者,要恭迎礼拜。死后转生会长得端正高大。若参证佛理,则身体如大榕树一样健美,成就佛果。
五是心施,对师长、尊者,心存善念,真诚相待。死后转生,可以明察事理。若修证佛义,可得一切智慧,成就佛果。
六为床座施,能够给师长、尊者,提供方便,礼让铺位、座位。死后转生,可以得到金、银、琉璃、玛瑙、玻璃、珊瑚、砗磲等七宝的贵位。若修证佛理,可得法座,成就佛果。
七是房舍施,礼邀师长、尊者到房屋中做客,热情招待他们。死后转生,可以得到宫室房屋。如修行佛理,可得禅房,成就佛果。
这里讲的七种布施行为是大乘佛教世间法的表现,虽然说的不是捐出财物的布施,但佛典中仍然对这些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指出这样做都可以获得福报和善果。这七种布施分别从眼神、情态、语言、行动、心理、坐卧、处室等七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在言行举止方面应当具有的善良品行。这种对生活细微之处的具体要求,把佛教慈悲为怀的理念,体现在这些善行上。所谓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从一滴水可以反映三千大千世界,从一言一行可以看到佛教扬善止恶、匡扶人心的作用。应当指出,七种布施所提及的果报,把人们的心理预期推到了来世,给人以心灵召唤的作用。它符合一切善良人们的心理愿望,同时又把这种愿望同佛教信仰紧密联系在一起,尽管彼岸世界是无法证实的,但只要信其有就会产生践行的强烈愿望,这也是佛教慈悲理念广被世间的根本原因。
(二)善恶有报的“世谛”
因果报应是佛家世间法中阐发一切事物相互关系的基本理论,即“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指任何的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结果。有因必有果,有善恶的行为,也必然受到行善或作恶的报应,即由现在之因,得未来之果,这种因果关系符合人们的心灵期许。多做善事,不做坏事,以期得到福报和善果,这就对人的言行从道德上给予了引导和约束。这种认识具有现实基础,符合生活常理,也成为佛教慈悲理念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人们通常所説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谁种下仇恨,谁自己遭殃”等,都是这一认识的反映,并在中国社会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善恶有报的观念,在对人心给与抚慰作用的同时,也使人的心灵得到了升华,完成了从现实到未来的转换,实现了由此岸到彼岸的跨越。
佛教认为,现世人生的一切都是由业力决定的,都是由前世之业因,造成今日之报果。同理,现世的一切善恶行为,也会形成业力果报在来世中体现。这种认识在道德上具有不可忽视的感召力,产生扬善止恶的作用。在佛教的理论体系中,业报与轮回学说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为我们展示出一个多层面的生命空间。在这个空间中,轮回所显示的不同生命,也是与人的善恶行为相互对应的。因此,佛教把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体现在“业报”与“轮回”上,具体对应在“善有善业,恶有恶业”的因果之中。所谓“轮回”,意指如车轮旋转于六道之间,生死相续,以致无穷。“六道”又称“六趣”,即根据生前所作善恶,死后往生的六种去处: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应当看到,单纯的善恶观念只能产生死后进天国或地狱的朴素想法,却不会导致轮回思想的产生,只有在业力学说建立之后,才能产生轮回思想。这是因为所谓的业力,就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潜力,连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绵绵不息。在佛典中,有大量关于业报轮回的故事和传说,宣扬了行善与作恶所带来的不同结果。这在客观上,对佛教人间净土观念的建立起到了推动作用,使行善去恶的思想深入人心,在淳正世风上也有积极意义。
大乘佛教世间法中的业报轮回学说,促进了社会伦理的发展,丰富了善恶理念的内涵,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其实践意义在于,它不仅拉近了出家人和在家人之间的距离,推动了佛化人间的慈悲实践,也为佛教在现实生活中的广泛传播,铺就了广阔的道路。因果报应的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历史环境中,都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缓解利益冲突,为社会和谐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二、大乘经典中的慈悲思想
大乘佛教的慈悲理念,是对“至善”、“至真”人生境界的超越,同时也展示了中国佛教慈悲济世、弘法利生的精神风貌,表现出对众生的关怀和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意识。
(一)《楞伽经》中阐发的大悲心
《楞伽经》自南朝宋元嘉二年(443)由印度僧人求那跋陀罗译出后,形成了传承此经的楞伽师派,并且成为中国禅宗首次“付法”、“传灯”的经典,历来为中国佛教各宗派所重视。该经开篇就礼赞了佛陀的“四大悲心”,由大慧菩萨说:“世间离生灭,犹如虚空华。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一切法如幻,远离于心识,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远离于断常,世间恒如梦。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知人法如我,烦恼及尔焰。常清净无相,而兴大悲心。”[4]这里的大悲心是指佛与菩萨悲心广大,具有救渡一切众生出苦海的弘愿。佛家的大悲心首先是由智慧产生的,即“智悲双运”。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的产物,现象的生灭变幻,都是由人的幻有心识生发出来的。由于妄有心使人产生无穷欲望,从而在烦恼和痛苦中不能解脱。认识了产生痛苦的原因,就脱离了对妄有的执著。因此,当人了悟了“物我皆妄”、“人法二空”,即消除了主观的“我”,客观的“物”,就可以理解生命的真谛,进入清澄境地。人们在心中不再追寻一切现实的“虚幻”,断了妄有的缘心,达到有无俱谴、了脱生死的羁绊。大悲大愿是大乘佛教菩萨行的思想基础,也是佛教教义中,最具思想魅力和现实价值的内容。
(二)《金刚经》舍身、忍辱的大悲情怀
《金刚经》自后秦(402)年由鸠摩罗什译出后,注家蜂起,至初唐相关的论述达八百余家,唐玄奘译本(648)颁行全国,是流传最为广泛的大乘经典。《金刚经》中的大悲情怀是大乘佛教菩萨行的核心内容,在中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在今天仍具有社会价值。
佛教的慈悲理念具有十分深邃的内涵,这就是它的宁舍身以利人,愿忍辱负重以证菩提的愿力。因此,佛教的大悲情怀体现了信仰主义者所具有的特殊高度,是理想的境界。它表现出佛陀以苦身、舍命以利众生的彻底的奉献精神。正如他所述:“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肢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5]
这里,佛陀讲述的忍辱修行,舍身度人的牺牲精神,是大乘佛教菩萨行的具体表现。大乘佛教对于损人害己的恶行,也采取了一种极为超脱的方式,反对以暴抗暴、冤冤相报。即使是面对邪恶和迫害,也仍能以悲悯之心度化,体现了人类最大的容忍度和宽恕心。修忍辱,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宁可自我牺牲,也要解救一切众生脱离苦海的大悲情怀。这种坦然面对苦难的人生态度,是与“无我”论的思想结合在一起的。因为,已经没有了“我相”、“众生相”,那么,在面对人间的一切烦恼和怨恨时,自然也就没有抱怨了。这是具有极大感召力的“菩萨情怀”,闪耀着信仰主义者的思想光芒。这种忍辱负重的善行,其目的并不是为了个人的解脱,消除个人的恶业,而是积极地引导众生脱离苦难,为此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大乘佛教积极入世、渡众生出苦海的“菩萨行”,是悲悯一切众生的“大悲心”,也是“为利益一切众生故”的“大愿行”。
三、佛教慈悲理念的当代实践
汉地大乘佛教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情怀,救渡世间受苦难煎熬的生灵,以为众生得安乐的弘愿投入到世间的慈善事业之中,教化众生,慈悲度人。所谓“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6] 这正是大乘菩萨行的精神动力,并以大慈大悲的胸襟上求觉悟,下化有情。古往今来,中国佛教史上,高僧大德护佑人生、扶危济困的事例不胜枚举,诸如旱时祈雨,灾时布施,难时禳福,广种福田。这些善行,都是千百年来,佛教信众身体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7]。当代佛教慈悲济世,同样为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如:
(一) 声播海内外的“慈济功德会”
由台湾证严法师创办于1966年的“佛教克难慈济功德会”,以爱人救人之心,从每人每天捐出买菜节省的五毛钱做起,来筹集善款。由最初的30名信众发展到今天,成为举世瞩目的国际性慈善救济组织,工作范围涉及到医疗、教育、人文、环保、社区服务、骨髓捐献、国际赈灾等各个方面。它也是第一个在大陆合法营运的台湾佛教的慈善组织。慈济的骨髓库是亚洲最大、志愿捐髓比例最高的,仅大陆地区受益人数已达上百人。今天已经形成了慈济骨髓干细胞中心,将会使成千上万的病患者得到捐助。慈济功德会在全球的志愿者已达到五百多万人,募集的善款已逾百亿新台币,其受益人数之巨,影响之大都是中国佛教史上罕见的。
(二) 各地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佛教的慈善事业得到了极大地发展,成为社会慈善团体中引入注目的组成部分。如广东省佛教界近年来就开展了“八大慈善活动”,包括:赈灾济困、“一十百千万”行动、新农村建设、施医送药、植树造林和放生环保、捐资助学、恤孤养老、光明行等内容。其中的“一十百千万”行动就很有特色。所谓“一”,是指组建一支弘法团,到各地弘法,引导信众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十”是建立十所以上慈善诊所、文展馆、图书馆;“百”是培训百名宗教干部和寺院负责人;“千”指植树千株、放生动物千只以上;“万”是扶助万名困难群众。[8]其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到位。还有,山西“五台山佛教功德慈善总会”多年来进行了大量的佛教慈善活动,也为 2009年五台山佛教文化圣地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出了贡献。江苏无锡灵山祥符禅寺先后投入数千万元致力于赈灾、助残、救孤、济困、助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慈善公益事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曾被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总之,我国各地的慈善事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佛教信众的慈悲济世活动,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本次由寒山寺文化研究院主办的以“慈善与和谐”为主题的文化论坛,对推动慈善思想文化的研究,对深入开展各种慈善活动都有积极的作用。衷心地期望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的慈善事业不断取得更大进步。
参考文献
[1]《中阿含经·象迹喻经》,《大正藏》第1册,第464页中、下。
[2]《中阿含经·分别圣谛经》,《大正藏》第1册,第469页上。
[3]《杂宝藏经·七种施因缘》,《大正藏》第4册,第479页上、中。
[4]南朝宋求那跋陀罗译本《楞伽经》卷一,《大正藏》第16册,第480页上、中。
[5]后秦鸠摩罗什本《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藏》第8册,第750页中。
[6]《大智度论》,《大正藏》第25册,第256页中。
[7]参见拙作《佛蕴禅思》第三章“伦理道德观的铸就”,太白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
[8]温金玉“慈风善雨起岭南——广东佛教界的慈善实践考察”一文,《禅和之音》,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年版。
版权所有:楞严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