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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师:菩萨十八重戒之九 执持邪见 谤无因果

发布时间:2023-12-27 01:39:10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仁清法师:菩萨十八重戒之九 执持邪见 谤无因果

《集颂》:“起诸邪见谤因果,无前后世黑白业。自行十恶亦教他,坚固执持他胜罪。”

“邪见”狭义地指诽谤因果规律,认为因果不存在;广义的包括诽谤正信、诽谤三宝和一切外道的不正知见。

“坚固执持”,认为“无前后世”,没有轮回;没有引生苦果的“黑也”和引生善果的“白业”等。因不懂轮回和否认因果,所以就会“自行十恶”业,或诱导、唆使、逼迫他人做“十恶业”。就会犯“他胜罪”(重罪)。

十恶业:身三恶业:杀、盗、淫;口四恶业:妄语、绮语、两舌、恶口;意三恶业:贪、瞋、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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