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义相应,言名即法
又,此三句,初二句“名体相即”,后一句“名义相应”。
《论注》言“名即法”。
“此三句”,就是“称彼如来名,如彼如来光明智相,如彼名义”这三句。
“初二句名体相即”,最初两句“称彼如来名,如彼如来光明智相”,这是名跟体在一起。
“后一句名义相应”,“如彼名义”就是名跟义在一起,所以说“名义相应”。也因此昙鸾大师在《往生论注》就说“名即法”。
名即法、名非法
名与法的关系,分“名即法、名非法”两种,也就是说,如果名称跟它的本体是在一起的,就是“名即法”;如果名称跟本体不在一起,那就是“名非法”。譬如说我们念某某人,但他的名字跟他的本身是各自分开的,他如果不在现场的话,我们再怎样喊破喉咙,他也不晓得,因此不会闻声即来、应声而现,这就是“名非法”。可是这句南无阿弥陀佛,这句尽十方无碍光如来的名号,跟阿弥陀佛本身是在一起的,所以,这句弥陀名号同样有阿弥陀佛本身所具足的慈悲智慧,还有相好光明与愿力、神通、道行,所以,这句六字南无阿弥陀佛就不只是一个声音而已,不只是白纸黑字而已,而是活生生的、活灵灵的,是有生命的,而且是佛的生命,所以,经典上处处都讲这句名号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的威神功德。
所以,这句弥陀佛名是名即法,是名体相即、名义相应。无论何人、何时、何处、何缘,只要称念弥陀佛名,阿弥陀佛当下即闻声而来、应声而现。
这个“名即法”,法然上人有一段法语形容得很好,法然上人说:
体外无名,名外无体。万善妙体,即名号六字;恒沙功德,备口称一行。
其他祖师也有类似的说明。譬如我在《念佛感应录》第一集序文里引用莲池大师、蕅益大师的法语。
莲池大师就有一句法语说:弥陀乃万德名号,一名才举,万德齐圆。
“弥陀乃万德名号”,就是说,“南无阿弥陀佛”也好,“尽十方无碍光如来”也好,这句佛名就是万德洪名。这个“万”,不是百千万数目的万,这个“万”是包含一切的意思,所有佛法当中的功德通通包含在里面,因此叫作万德洪名,所以深广无比。只要我们专念这句南无阿弥陀佛,佛号一念出来,当下就具备了佛号当中所具足的万德,所以说“弥陀乃万德名号,一名才举,万德齐圆”,讲得非常好。
蕅益大师也有几乎相同的法语,蕅益大师说:
阿弥陀佛是万德洪名,以名召德,罄无不尽。
南无阿弥陀佛这句万德洪名,“以名召德”,以这句佛号来感召万德,感召佛本身所具备的所有愿行、所有功德。
“罄无不尽”,是完全涵盖,完全吸收,没有遗漏。这句法语也非常好。
印光大师也有这方面的法语。印光大师说:
阿弥陀佛所证之菩提觉道,即阿弥陀佛一句万德洪名,包摄净尽。
这句法语跟莲池、蕅益这两位祖师的法语几乎一样,意思就是说,阿弥陀佛所证的“菩提觉道”——“菩提”就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就是成佛所证的佛果,佛的果德在哪里?在阿弥陀佛这句万德洪名里。
“包摄净尽”,这句万德洪名包含阿弥陀佛成佛的时候所证的、所圆满成就的所有功德,没有遗漏,一点一滴都全部包含在里面。
这几句法语都很好,用这几句法语来解释昙鸾大师所讲的“名即法”,就非常贴切。
名与法即,举名即义,取义即名;
南无阿弥陀佛这句万德洪名,跟阿弥陀佛的佛体本身是一体不离、一体不二的,所以说“名与法即”。当我们引用这句南无阿弥陀佛、称念这句南无阿弥陀佛时,也同时涵盖这句名号的意义,也同时拥有这句名号的功能,所以说“举名即义”。那么,引用、说明这句弥陀名号的内容本身,在说明这句名号的同时,也是在引用这句名号,所以说“取义即名”。
水波相依喻
名与义,义与名,如水波相依、珠光相从。
“名与义”,阿弥陀佛这句佛名跟它所具足的内涵;“义与名”,阿弥陀佛的内涵跟他的佛名,就如同什么呢?就如同水和波的关系一样。水滚动起来就成为波浪,波浪的本身又是水,虽然形状不一样、外现不一样,但本质都是一样的,是相依相成的。水要达到推波助澜的功能,必须有波浪的显现;而之所以有波浪,是因为水是它的本体,所以说“如水波相依”。
珠光相从喻
“珠光相从”,有珠必然有珠光,所以珠必有光;而光不离珠,珠跟光、光跟珠是在一起的,一体不二,一体不离,所以说“珠光相从”。
(九)称名三随顺
称名念佛,随顺弥陀本愿,随顺弥陀光明,随顺弥陀名义。
我们只要专称弥陀佛名,就有三随顺:第一随顺阿弥陀佛所发的第十八愿这一根本大愿;若随顺本愿、称念这句名号,就会受到这句名号无碍的光明摄取,所以“随顺弥陀光明”;这样的话,就随顺阿弥陀佛的名跟义,所以说“随顺弥陀名义”。
念佛即是念“往生正觉之佛名”,亦是念“光明摄取之佛名”。
我们专称弥陀佛名,就是在成就阿弥陀佛第十八愿所讲的“若不生者,不取正觉”,阿弥陀佛既然已成正觉,他就有正觉的佛名。他现在已经成佛了,他正觉的佛名就是南无阿弥陀佛,所以,念佛就是念“往生正觉之佛名”;这句佛名有光明摄取的功能,所以也是念“光明摄取之佛名”。光明跟名号又是一体的,所以光明就是无声的名号,名号就是有声的光明。
版权所有:楞严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