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说
佛教的基本教义。用缘起说解释人生本质及其流转过程,又称“十二缘起说”、“业感缘起说”。
是原始佛教业报轮回说的理论基础。认为世界上各种现象的存在都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因缘),离开了条件,就无所谓存在。十二因缘就是从无明到生死彼此成为条件或因果联系的12个环节:①无明,即无知;②行,由无明而产生的善与不善等行为(意志);③识,相当于托胎时的心识;④名色,相当于胎中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形体;⑤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心)等6种感觉器官;⑥触,相当于出胎后开始接触外界事物;⑦受,即对苦乐等的感受;⑧爱,即生起贪爱等欲望;⑨取,指追求色、香、味、触等;⑩有,即生存的环境;⑾生,即来世之再生;⑿老死,是人生的终结。其中,①②是过去因,感现在果;③~⑦是现在果;⑧~⑩是现在因,感未来果;⑾⑿是未来果。十二个环节前后之间互成因果,互为生灭条件,是涉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的总的因果循环链条。原始佛教在分析苦难和造成苦难的原因时,提出此说,认为众生之所以有生死轮回种种痛苦烦恼,根源在于无明,只要破除无明,就可以灭除生死轮回的痛苦而获得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