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宗宝鉴》译注 卷二之七
[原文]
修持法门
夫无为境界迥绝名言,有漏色心要凭修证。真如具含众德,方便而有多门。上自离相平等,下至十念称名,总括不离三乘,往生冥符九品。有念终归于无念,有生直至于无生。可谓一句弥陀,群机普应矣。
[消文]
修持法门
真如本性是天然本具的,在圣没有丝毫的增加,在凡也没有丝毫的减少,这个就是成佛的根本。我们修行是属于有为法的,但是这些所谓的有为法正是为了回归不增不减的真如本性的,就象流浪游子的归家之旅一样。所以在这里说真如本性是“无为境界”,是远离名字语言的,也是不一定非要用名字语言来表述的。“迥”就是远离的意思,“绝”就是不需要或者虽立名言而不能达意的意思。
正如上面所说,尽管真如本性的无为境界是无法通过有为的修证而有丝毫的改变,但是作为众生,却还是需要通过有为的修证来断除理障和事障,从而达到显现真如本性的目的。如果我们不去脚踏实地的消除理事二障的话,真如本性虽然具备,但是却无法显露出来,因此有为的修证才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
真如本性完全具备如来所有的功能和德行,然而作为根性不一的众生而言,要想恢复真如本性的功能,却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修行不同的法门才能获得。这就是“真如具含众德,方便而有多门”的意思。
“上自离相平等”指的大菩萨的根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只有大菩萨才能真正做到离相,才能真正做到平等。正如《金刚经》所说:“菩萨应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这里说的就是离法相。又说“菩萨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不名菩萨”,这里说的是离四相。可见,只有菩萨才能真正做得到离相。
同样,“平等”也只是菩萨以上的境界才是真正的平等。我们知道《无量寿经》的全称是《佛说无量寿清净庄严平等觉经》,其中提到一个“平等觉”。在佛法中,六道凡夫是迷不是觉,二乘圣人是独自觉、自了汉,能够“自觉”,不能“觉他”,所以说他们是“不平等的觉”。只有菩萨既能自觉,还能觉他,自他平等,共同觉悟,这才可以说是“平等的觉”。
因此,我才说“上自离相平等”一句,指的是大菩萨的根器,这个“上”字就是指上上根而言。
同理,“下至十念称名”一句里面的所说的“下”字指的就是下下根而言,也就是下品下生的众生。这类众生生前身犯五逆十恶,不信因果,毁谤正法,不能听闻正法,虽听不信,命终当堕恶道。临命终时地狱相现,遇到善知识教以念佛求生的法门,从而能够“十念称名”,这种根器是人中下下之品。
根据上面的解释,我们不难看出,“上自离相平等,下至十念称名”一句,说的是念佛法门所能度化的众生的广度,这是其他法门所做不到的。所以接下来才说“总括不离三乘”,意思是说能够修学三乘佛法的所有众生都可以修念佛法门。这里的“总括”有大包大揽的意思,这是在赞叹念佛法门万修万人去的殊胜之处,这是其他法门不可能做得到的。
现在我们来看“往生冥符九品”一句。关于往生的问题,永明延寿大师著有《净土生无生论》,在这部书中,大师对“往生”的解释是“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窃以为,这应该算是过来人对“往生”最全面、最权威、也是最圆满的解释了。
这四句如何理解呢?首先看第一种情况,对于不明心性的有漏凡夫而言,确有西方可生,实有弥陀当念,一切从事相出发,尽在信愿持名中。这类藏教根器的修行者,虽不能消归自性,洞明“自性弥陀,唯心净土”之旨,但却能真信切愿,老实念佛求生,从而可以达到伏烦恼,得清凉的效果。正所谓歪打正着。因此,他们这种情况就是“生生不可说”。
版权所有:楞严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