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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宗要释论

发布时间:2022-12-17 19:15:52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金刚经》宗要释论

  汉译佛典中,若论历来持诵者最多、感应最为昭著者,当首推《金刚经》。尤其从达摩门下五祖、六祖盛倡以来,随禅宗之风靡四海,读诵此经者益加普遍。不仅佛门弟子受持者无算,即文士淑女、村夫农妇,乃至外道旁门,供养书写持诵者亦不在少数。其在中国社会的影响,实有过于道家老子之《道德经》,可称佛家之五千文。古人谓“东国首重般若”,更详切点,应该说“东国首重《金刚般若》”。

  此经属大乘般若经系,为《大般若经》之第九会。前后凡有六译,以鸠摩罗什译本流传最广。其文字虽不足五千,义蕴实可总摄《大般若》洋洋六百卷。诸经教中,最能全面开示大乘正旨,剖露佛法心髓,最能体现释迦牟尼说法之风格,而又最为言简义赅者,实在无过于此经。然此经言句虽说不上古僻,义理却甚为玄奥,历来读诵者多,解行者少,虽有多家注解,初学者读后也往往难得其要。今特依个人研读及讲解之心得,将此经宗要略作钩提解释,以飨同好,以便初学。

  经题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又译《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般若经·能断金刚分》。其“金刚般若波罗蜜”一语,标示全经主题,甚为醒豁。经中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谓“金刚般若波罗蜜”的名字,功德便已不可思议,应当看作真言,咒语一样诵持。何以故?名以表德诠实,如提起一个熟人的名字,便马上会想到他的长相、为人、才干等,顾名思义,明白了金刚般若波罗蜜的含义,也就明白了此经的大意和价值。

  金刚,梵语跋资啰(vajra),为世间最坚硬之物,即金刚石,能摧碎一切而不能为一切所破坏,亘古长存,历劫不变,以喻般若。般若(梵praj?ā)意译智慧,专指佛法所示与真实相符契的智慧;波罗蜜为梵文波罗蜜多(pāramitā)音译之略,意译“到彼岸”、“度”,指抵达最终目的地,佛典中专指达到人生究竟归宿——超越生死而达永恒安乐的涅槃彼岸。金刚般若波罗蜜,大体可用现代语言意译如下:以像金刚石一样无坚不摧的大智慧超越生死,达到永恒安乐的究竟归宿,或云:能度过生死之流而抵达永恒安乐归宿处的大智慧。

  经题中除“金刚”一词外,余皆音译,不如古译之翻为“明度无极”、“智度无极”或“大智慧到彼岸”者,盖以若用智、明、无极、度到彼岸译般若、波罗蜜,易与中印世俗名义相混,不如音译保留原义之准确。金刚般若波罗蜜,非世间各门学科的知识,非表现于处事待人上的聪明练达,非科学家对物质现象的发明揭示,非哲学家对世界模式之思辨构想,非宗教家对神性的内省体验,甚至亦非佛教小乘圣者所证的涅槃智。总而言之,金刚般若非各种世间俗智,亦非出世间的偏空之智。世间俗智,不超“自心现量”,对宇宙人生的认识终如瞎子摸象,只见肢节而不见全体,其功用,至多不过能使人们眼前的生活过得舒适一些,做人处事顺当一些,或通过修炼而活得略长些、健康些,乃至死后生天成神,但无力解决人存在的根本矛盾,不能给人指出离生老病死、获永恒安乐的正确途径;小乘圣者的出世间智,虽能使个人超出三界生死,但无力照破根本无明,获得尽度众生皆共成佛的大自在、大智慧。世俗智与小乘出世间智,皆非能断灭一切无明黑暗故,不得名金刚般若。

  金刚般若者,是一种由如实照见宇宙万法体性、本来面目而尽知万法性相力用因果本末等的无上智慧,是由彻底认识自己、开发自性最深潜能而显发的大智慧。这种大智慧的圆满彻证,便是生死问题的根本解决,永恒安乐及普度众生皆共解脱的大自在之实现。质言之,金刚般若与自性真我、大涅槃、诸法实相,终归为一体,诸法实相是金刚般若所照所证的理境,自性真我是能照能证诸法实相之体,大涅槃是自性真我所住之处,金刚般若是自性真我所具德用。以金刚般若了诸法实相,见真正自我,达涅槃彼岸,是佛陀最大的发明。此能了诸法实相、见真正自我、达涅槃彼岸的金刚般若,能破一切邪见,能灭一切无明,能断一切烦恼妄执,能除一切生死苦恼,故喻为无坚不摧的金刚。此金刚般若,犹如仙人妙宝点石成金刚,能使众生由凡而圣,由人而佛,从彼出生一切诸佛菩萨、菩提道果、神通妙用、福智庄严,故经论中尊之为“诸佛之母”。它可谓打开宇宙奥秘的总机关、解决文明根本问题的钥匙,为世出世间最最珍贵的无价宝。

  然此金刚般若,超越世俗智慧辩聪,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入、不可触,非如科学技术的物质成果可以供人取用,非语言文字所可表述,唯可由正道修行实践而证得。金刚般若的修证,属大乘菩萨六度行中的第六般若度,这一度被强调为其余五度的导首,《大般若经》有般若度如首如目、五度如足之喻,甚至说般若一度可总摄六度。《摩诃般若经》卷二三云:

  行般若波罗蜜时,一念中具足六波罗蜜。

  要将这超经验、绝言思的金刚般若说示与人,殊非易事。释迦牟尼佛从菩提树下走向人间,说法数十年,即以说示金刚般若为本。然其说法,非如哲学家、讲演家之立论树宗,本无定法,如他在末后所说《无量义经》中所揭示:多年来种种说法,只是针对听法者的根性,以种种方便解除其执着,一如禅门宗师“随方解缚”的作略,因听法者根性、执着不等,所说的法、说法的方式也各异。研读佛经,首先应弄清佛说法所对的时、机,这对准确理解经义,窥见佛说法之本怀,是非常重要的。

  此经开首,即明白记述佛说经时机。地点: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据《僧伽罗刹所集经》载,佛于成道后第十四年居此说法,中国判教说一般认为般若系经是在说完《阿含》及大乘《方等》经后的十二年中所说。听众:常随侍佛的一千二百五十大阿罗汉,由佛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的须菩提长老请问发菩提心、修菩萨道时“降伏其心”的法要,释尊随问而答。须菩提等大阿罗汉,此前已证空性,出三界生死,回小向大,修学大乘,他们于大乘虽尚为初学,于证解空性,则为上根利器,故佛对他们说法,不须再如《阿含经》之辨析苦空无常,不须如龙树《中论》等以理性推论性空,只是随问作答,随机破执,出言简略而意蕴深闳。读时不仅须解其言句,而且应于言句间见其师徒对答的机用,窥见佛心,把握宗要。

  什么是此经的宗要?般若、方便不二,可谓此经之宗(基本宗旨),亦为六百卷《大般若经》的宗。般若即金刚般若,亦称摩诃(大)般若,为与实相相应的大智慧,属菩萨行六度中的第六度所修;方便,为梵文沤和(upaya)或沤和俱舍罗(upayakausalya)的意译,意为权便、技巧,大乘佛典中专指度化、利乐众生的方法技巧,为菩萨行六度中的施、戒、忍、进、定五度及四摄法等所修。阿底峡大师《菩提道灯论》云:

  除般若度外,施波罗蜜等,一切善资粮,佛说为方便。

  般若修慧,方便修福,福慧二者庄严菩提道,有如车之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瑜伽师地论》卷三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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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福于智随缺一种,决定不能证得无上正等菩提。

  又,般若为修习方便的导首眼目,施等五度,若离了般若,以世间执着妄心修习,则都成了世间法,不成波罗蜜,至多只得人天小果,不能度到涅槃彼岸,《摩诃般若经》卷十一谓施等五度若离了般若度,“如盲无导,不能趣道”。般若度贯串于五度之中,始称波罗蜜。另一方面,般若也不可离开方便,若离方便,不深入世间以实际行动利乐、度化众生,只顾自己解脱,一味厌苦观空,纵得空智,亦属片面之空,不离空执,因而也就不能彻法源底,破根本法执,显发自性本具利乐众生、庄严国土的妙用,不能得真正究竟的金刚般若。般若为体,方便为用,用不离体,体不离用,体用不二,才是大乘般若智,才是自心佛性。《菩提道灯论》云:

  般若离方便,方便离般若,俱说为系缚,故二不应离。

  以般若正智为导修六度万行,在度化众生的方便行中圆满福慧,趋向佛果,是六百卷《大般若经》的主旨。此经开示这一主旨,颇为典型。你看释尊说经,并不空谈般若,而是从发菩提心、誓愿普度一切众生谈起,之后即说布施等行,其所说般若,为方便行中的般若,其所说方便,为与般若相应的方便,般若、方便密不可分,一体不二,充分体现出大乘道般若方便不二的精神。

  般若、方便不二,即是见修不二、空有不二、体用不二。心与般若相应而修方便行,度化、利益众生时,即是趋向佛果时,是为因果不二。般若方便不二、见修不二、空有不二、体用不二、因果不二,是为大乘中道正旨。达磨祖师入道“二门”’中的行入,尤其是“四行”中的第四“称法行”——以与法性或实相相应的离执之心修六度万行,正是此经等教典所示般若方便不二的大乘正道。

  此经的精彩之处,更在于其所开示的观修之要。无相、无住生心,大略可标为经中反复宣说的观行诀要。无相,主要侧重于般若,为证实相、得般若之要;无住生心,主要侧重于方便,为以般若智修方便行之要,然此二要,亦并不二,本出一义,无住生心从无相义出,为无相义的实践法要。《无量义经》云:

  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即无相也。

  谓无相为佛所说种种法的宗本。传为六祖作的《金刚经口诀》序总结此经以“无相为宗,无住为体,妙有为用”,可谓提纲挈领之说。

  关于此二心要,以下从经中抽出四句要言作为纲宗,加以串释。其中前两句说无相,后两旬说无住生心。

  破相显性,示实相无相,为此经说示实相真如的方便。相,(梵 1ak?a?a),意为相状,指心识对事物形相、状态、性质等的分别。《楞伽经》解释说:

  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

  谓眼耳鼻舌身五感官对境所得的色声香味触五种感觉经验,及意识所分别的“法尘”(概念),统称为相。质言之,所谓相,指人通过感知器官所得的认识,这种认识由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组成。前五官所得色声香味触相,通常由第六意识所分别的“名”(名词概念)表示,与名密不可分。《楞伽经》所说关于认识活动的“五法”中,分常人的认识为相、名、妄想(以名言表示众相形成知觉)三者;“三自性”说谓相为依他起,名为遍计执。此经中的相,从其在前后文中的涵义而言,实际上包括了五法中的相、名、妄想及三自性中的依他起、遍计执二相。

  相与名,在人们认为正确的认识中,是被公认为如实反映了客观真实的,此经中佛却偏偏要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虚即不实(非不依一定条件而生起存在的实在),妄即不真(非事物本来面目的直接呈现),为什么?经中没有像法相唯识学那样从认识论、心理分析的角度详加辨析,只是以“即非”、“是名”的金刚宝剑斩绝一切相。当场听法的大阿罗汉们,当然不难领悟,在今天,除了个别在现代认识论、心理学上面很下过一番功夫的人,多数惯习科学实在论者,恐怕不易理解,非得从理论性分析讲明理由不可。在《大般若》的其它经中,讲相为虚妄的理由也很简略,大体上有缘起无自性、假名、如幻梦等三点。今试就此三点,依《大智度论》等及法相唯识学的阐释发挥,略加解释。

  1、缘起无自性故非真实

  我人的认识,并非象镜子映物一样直接映现境相,而是处于一种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缘起关系中的活动过程。佛典一般说根(感知器官)、尘(感知对象)、识(能分别的心识)三缘合集而生识,《楞伽经》谓“三缘和合,幻相方生”。六识中眼识的生起,起码须依赖四种(眼根、色尘、光明、想见之意欲)乃至九种缘(条件)。名、相既依多缘而生,便无本有自性,非本然如是者,必非真实,具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感知器官的构造及其感知的方式,由业力所决定,同一感知对象,因感知器官的不同,所得相便有异。如天空云块间阴阳电的击荡,由眼观之则为闪电,由耳闻之则为雷声,且雷声还在闪电之后。同一种红色,常人见为红色,色盲人则见为黑紫等色。同一种阳光,在人眼中和猫头鹰眼中的相状肯定会大有不同。同一对象既然在不同的认识形式中现为不同的相,当知其相皆非本然真相。又,感知器官感知不到者,非必为无,如人眼视觉阀阈之外的紫外线、x光等,虽不可见,却非无实体,见有为无,亦属虚妄。关于感知经验的主观性、相对性、局限性,近现代各家哲学、心理学,几乎无不承认,前苏联心理学说感觉经验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实在论、批判的实在论等只承认人接受了来自外界的“感觉与料”,不承认感觉与料即是客观真实。

  2、假名故非真实

  经中屡屡说:××即非××,是名××,意谓用名相表示,只是随俗而设的方便,客观境相的绝对真实相并非如名相所表示,但也不得不借用世人共认的名言来说示名相非真的道理。假者,假借、假托;假名,即借用人造的语言文字符号,表示由感知器官所得诸相。直接从境物上得来的感官经验——相,已不真实,人造的具概括性、抽象性的名言符号,其非客观真实,更不待言,如火的红与红旗的红、苹果的红、人脸颊的红,显然有别,但统统被叫作红。又从认识发生的过程看,心与境最初相接的第一刹那,只起直觉,尚无名言分别,待后一刹那起了名言分别时,其所分别的境物已灭,而意识却误认为名言所表即后一刹那境物的真相。名言虽非真实,是一种甚带主观性的符号而非境物自体,但为人们进行思维、交流思想的共用手段,佛亦不得不借用假名说法,而在说出后又随即表明这是假名,以破除认假为真之执。

  3、如幻梦故非真实

  《大般若经》说诸相非真,常常用形象比喻,有幻梦等十喻,此经结尾偈中说了六喻: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有为法,指因缘所生法,即依一定条件而生起、存在,生灭无常的一切现象,亦即我人经验世界中的一切。凡此一切,若仔细体味,莫不如梦幻泡影等,人生如梦,是古今中外无数文人志士诗文中经常流露的共同感触。如梦者,梦中虽事事皆如真实,令人悲欢喜乐,而一旦醒来,便会发现并无实事,如谚云:“做梦娶媳妇,空欢喜”。若究其实质,则梦境终归为自己意识所变现的幻相。如幻者,幻指幻觉、幻境,印度古代盛行幻术,依符咒、药力或念力,变现出某种幻相,如将一根手杖变为果树,令人眼见此树如真不异,待术力一灭,才识为手杖。如梦幻之喻,意谓我人所认以为真实的经验世界,其实乃依业力,由自己心识所变现。

  关于万法唯心造的理由,唯识学通过分析认识的形成,说心境相触而能起相、名分别时,心不能直接了别境物,必须由自己的根识变现出一个相似于外境的“影像尘”——亦名“亲所缘缘”,自心再予以分别。所分别者已非境物本身,而是外境有关信息与自己根识作用而在自己心识中变出的影像,变而缘故,即非真实,故说梦幻,就像观幻术者所见手杖变现的那株果树,其实体并非是树。近现代科学也发现了感觉经验与被感知实物的不同,如眼所见不同颜色的光,光学发现其实体是不同波长的电磁震荡。经中云: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非相,意谓人们所感知而执之为实的名相,并非绝对真实之相。

  经中不但说六根对境所生色声香味触法相虚妄不实,而且广说众生执以为实的众生相、凡夫相、世界相、我相、心相、善法相、福德相,及哲学思辨中的微尘相、一合相,乃至诸佛圣众出世间法中的圣果相、佛身严好相、佛说法相、庄严佛土相、佛法相、无上菩提相、般若波罗蜜相等,皆悉非真不实,一一用“即非”、“是名”的金刚王宝剑挥尽杀绝,与后世禅门宗师“逢贼杀贼,逢佛杀佛”同一风格。

  为何佛说众生、凡夫、我、心等世间相非实?因此等相,皆因缘所生的有为法,如梦幻泡影露电,生灭无常,非如众生所执为实为常。众生所执为实常自主的我,只要如实鉴察,便不难发现并无我之实体可得,我的存在,无非为身心合集的活动过程,身心皆具非自主性,身有我所不欲的病苦衰老死亡,心有我自感愧耻的粗劣情欲,身心皆念念生灭变迁,不可常保。故经中说:

  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以为有实常自我,只不过是凡夫的错觉、妄执。

  身心结构中最为重要的心识,更如猿猴躁动不停,如波浪起伏不已,终日逐境流转,随缘生灭,无有一念可以常住,故经云: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非心,意谓心并非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常一不变,为什么?经云: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心是一种念头不断生灭起落的活动过程,过去了的念头已永灭无踪故不可得,现在的一念即生即灭故不可得,未来之念未生,至生时即为现在心,又即为过去心,故亦不可得。心念于过、现、未三世皆无实体可得,如六祖偈所云:“本来无一物”,执为有物可得,像有个钻石戒指常戴在手上不变不改一样,纯属妄计。

  个体众生的自我之相既不可得,则大家共具的众生相、凡夫相,亦属假名。若究众生、凡夫的本性,则与佛无异,只因迷执不觉,暂现为凡夫、众生的生灭假相,一旦发心修行,转迷为悟,即非众生、凡夫。故经云:

  众生众生者,如来说即非众生,是名众生。

  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我人所面对的世界、山河大地,亘古恒在,似为客观真实,其实与众生一样,也是生灭变迁的动态结构,人们对它的认识,始终不离自心变造的名相,所分别的其实始终是一个打有自心主观烙印的经验世界,如同梦幻泡影,故经云:

  如来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或曰:大千世界的实在性无可置疑,我们死了,世界依然存在,如前人虽死,我们后代见其所生活的世界依然存在。当知佛说“即非世界”,是指人们所执打有主观心识烙印的经验世界名相而言,此名相所表,并非绝对真实,若是绝对真实,便应无增无减,如此则科学对世界不应再有新的发现。我们若死,如心识灭,则我们个体的经验世界,无疑亦随之断灭,如死后心识有延续,其所经验的世界相,未必同于生前。无明生死之梦未醒,总执经验世界相真实不虚,一旦觉醒而证实相,自见梦中所执为幻为空。

  微尘、一合相等,出于哲学的构想,终归为意识思维的产物,不离能思辨构想的意识。微尘,相当于物理所说的微观粒子,古印度哲学及佛教说一切有部等认为其乃构成物质的基本元素,然对微尘相状的构想,亦不离人感官经验中的方圆大小等相。现代物理学的发现已证明,基本粒子并不基本,率皆即生即灭,分析到电子,已具波粒二重性,其状态决定于观测的角度,不可仅以“微尘”相来范围。经中佛告须菩提云:

  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意谓微尘众是以意识分析物质结构的假名。一合相,谓同一的元素合成世界,如古希腊哲学家所主张者;或谓与“大一”(绝对真实的理性、本原)合一,如道教所言“与道合一”,乃至佛学所说与真如相契合,这也终归为哲学思辨,是意识中的一种观念。经云:

  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

  意谓那种同一元素合成世界之相,乃至与道合一之相,终属假名,世界的实相未必是如此。如果是真实的与道合一,必定是超越了言思之相,不可言说,若有一合相可说示分别,则有了能说与所说、一合相与自心的二元对立,算不上真正的一合相。

  至于佛所证真实之法,本来超越了名相分别的言思之境,若有相可见闻觉知,可言说表示,其性质也同世间有为法一样,因缘所生,心识所变现,亦如梦幻,若执为实常、离心实有,亦同执世间相为真实,堕于我法二执。如佛的肉身,虽然具足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等圆满福德相,迥超常伦,令人一见倾倒,发生敬信,但终归亦属四大合集,也免不了化灭。佛的真身,是肉眼不能觑的法身,法身超越时空能所,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应缘而现,仅认应众生之缘、不离众生心识变造而现的肉体化身为佛,乃不识真佛。经云:

  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

  不但转轮圣王具三十二相,与佛形貌毕肖,即天魔鬼妖,亦可幻变为佛的形相。《西游记》》里的唐僧入小西天,便因误认妖怪变的佛为真佛,吃了大苦头,差点做了妖怪席上之肉,误了取经度人的大业。现在有些人练气功、修禅定没几天,便言见佛见观音,听说还有见观音敲门拜访与自己握手,见如来佛与太上老君来争夺自己,见自己变为佛、观音形相者,从而沾沾自喜,以为得了功夫,甚至自以为是佛、观音的化身,多数即是认魔为佛,认幻觉为真实,执着不悟,非常危险,轻则发狂,重则丧命。佛在此经中早就严词告诫说: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不要说意识所变现的幻相和魔所变的佛相,即使见到真的佛色身,若不知亦如梦幻而起执着,佛也指出是走入了邪道,障碍见到佛真法身,障碍识自心真佛。

  成佛,证无上善提,只不过是断尽了无明妄执,觉证本来自性,如古人所说:“但复本自性,更无一法新”,并非另外得到了什么奇妙宝物或宇宙高能量之类的实物。经中说:

  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既无所得的实法,亦无能得的某某人。如果有能证菩提的某某人,那么多劫之前,燃灯古佛便不会给释尊的前身授记,预言他将来于什么时候成佛,号释迦牟尼。释迦牟尼成佛时,为悉达多太子身,早已非燃灯佛时的受记者了。燃灯佛给悉达多太子的前身授记,也只是假名而已。经中又说如来所证无上菩提,“无实无虚”,无实者无一实法可得,无虚者惑业净尽,无丝毫虚妄不实。所谓无上菩提,只是对宇宙万法及自心实相的圆满自觉,超绝言思,非凡夫名相所可表述的某种定法,故须菩提长老呈解说:

  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得到佛的印可。

  佛自成佛以来,说法数十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只不过说个无定法、无法可说法而已。说法的旨趣,终归是应时契机,解粘去缚,为人破除名相执着,令其于离名相执着处自证实相,自觉自性。经中把佛所说的法比喻为过河用的船筏,若登彼岸,筏亦应舍,若见实相,佛言祖语,包括这至为宝贵的《金刚经》,也成了多余。佛甚至说,

  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不解无法可说、随方解缚、随机破执的说法本旨,不去从佛经言句及说法机用中去体会佛说法的本怀,只以世俗限光,视佛为世俗的思想家、哲学家,把佛经看作世俗的文学著述,用研究世俗思想哲学的方法去研索,横生计议,妄作判断,其方法态度从根本上来说已经是谤佛谤法了,白白辜负了佛说法的一片苦口婆心。若更依自己的世俗知见指责谤毁,瞎人眼目,是对众生极不负责的态度,罪过实在太大。

  菩萨行、佛果境中的其它诸相,如般若波罗蜜、庄严佛土等,只要执其名相为实,亦如执世俗善行、世界等名相,同属认假为实,经中亦一一以“即非”、“是名”破除。

  经中广说无相,只是方便破执,并非从世俗认识的意义上否认名相,亦非以无相为究竟。经中处处于“即非”后必说“是名”,即有从世间的认识方式来讲为如是名相之义。若错会无相破执之义,以为世俗名相绝对是无,佛法空无所有,乃至无佛身相好、无净土庄严,经中称为“断灭相”,《楞伽经》称“增上慢空见”,实际上并未真正离相,而是堕入了断灭相的邪见深坑,甚为有害,经中佛谆谆告诫:发善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若认无相为究竟,执取一无相之相为绝对真实,亦不离意识分别,无相之相,仍不过是意识所构想的一种观念,岂为具体的真实。《大智度论》卷六一说离假名相、法相、无相相三种相,为无相义。

  教人离绝诸相的根本原因,经中说得很清楚: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谓执名相为绝对真实的害处,在于其能令人生起对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执着。执相为真有三:一心取相,谓内心执着根尘识三缘和所生的色声香味触法相为绝对真实;二取法相,谓执佛法为有相实法,如认佛色身相为真佛、执法有定相、无上菩提有得有证等;三取非法相,谓执不符合于真实的断灭见等邪见为正。三种取相,都不离对二元化的世俗认识方式所得名相的执着,使人执着我、人、众生、寿者。执身心为真常自我,或执身心中有一常住不死的灵魂,为我相;分别自他、男女、尊卑等,或执“我属人”,具人类共同特性,名人相;分别佛我众生,或执“我属众生”,见有众生可度,佛果可求,名众生相;虽不执我人众生,却执有一能入大定或涅槃的大我,寂然不动,长住不灭,名寿者相。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为我执从粗至细的四个层次,亦包括法执,为障蔽实证真实的无明,是产生烦恼惑业、令人流转生死的总根子。执粗我相,不离自我为中心的立场,必然产生贪瞋痴慢等粗重烦恼,导致杀盗淫妄等恶业,丑化自己,污染社会,难离三恶道;执取人相,难以超出欲界;执取众生相,难于超出众生界;执取寿者相,见有佛果可求、涅槃可入,不能断根本无明,不可能成佛、入涅槃。于世间、出世间一切相及法相、非法相中,只要稍有所执,即着了我、人、众生、寿者,不得证实相、出生死,是故释尊反复破相,尽扫诸执,以期众生离却我法二执,证入常乐涅槃。

  破一切相,其实即是用遮诠法表述实相。何谓实相?实者,不依赖任何条件而自有,实相即终极实在的相状,或未曾被由主客二元对立的、三缘和合的认识方式所改造歪曲的本来面目,亦称真实、实际、法性、如如等。我人由主客二元对立、三缘和合而生的一切名相分别,既然皆具相对性、局限性、虚假性,故皆非实相,皆不可用以表述实相。强欲表述,只有用绝对否定一切名相的方法,如经云:

  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实相无相,离一切名相分别,亦离“实相”这个概念的分别,实相一语,亦属假名。无相,亦同样是假名方便。若亲证实相时,并非是无一切相,而是于相无碍,离有碍相而具足一切相,具佛身三十二相,具净土庄严相,具度化、利乐众生的不思议妙用。无相的究竟义,如《无量义经》所言,是“无相不相,不相无相,名为实相。”无相不相,意谓无一相不是实相所具所现,无一相为实相所不能显现。

  说自在之物、终极实在等超越感性与理性,不可由感性、理性认识的途径得知,是从西哲康德到维特根施坦等通过穷究理性所得的最终结论。佛法胜过西方哲学的最宝贵之处,在于通过修行的实证,发现了实证实相的坦途,不似西哲之于发现理性界限后堕入不可知论的暗阱。佛陀发现:人心自有亲证实相之性能,只是被名相分别的执着遮蔽不现,只要离却名相执着,即可于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之处亲证实相。亲证实相的诀要,精炼莫过于经中的这两句话:

  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取,为梵文乌波答那(uqādāna)意译,“十二有支”之一,意为执着为实而起贪爱希求,不取于相,即不执着一切名相,——包括以上所说六尘相、法相、非法相、我人众生寿者相等,识其缘起无自性,虚妄不实,不执着为真实,不因执实而粘着,被相所缚所吸而生爱憎取舍。当不执取一切相时,自然会亲见实相本面,明见自心真性。要保持这种亲证诸法“如”(如实不妄,即真如、实相)的心刹那不乱,不被妄念执着所动,如此则自会见到佛的法身,亦即见到自己心性。经言:

  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识破了名相的虚假而离却名相分别,即见到了佛的真身。佛的真身即是诸法实相,经言:

  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谓佛即是诸法的真如,或诸法的实体。实相、真如亦即是众生本具的实性、佛性,慧能大师名为自性、真性。这不取于相、如如不动的顿见佛性之要,为禅宗法门之出处,慧能大师发挥为“无念行”,“一行三昧”、“一相三昧”。《坛经》云:

  若于一切处而不住相,于彼相中不生憎爱,亦无取舍,不念和益成坏等事,安闲恬静,虚融淡泊,此名一相三昧。

  此“一相”者,即无相、不取于相义。

  契证实相、顿见心性的法要,精彩、圆满,莫过于这句使慧能大师一闻即悟的话。无所住,即经中所言“不住于相”,谓不住于色声香味触法,乃至不住于无上菩提、金刚般若、涅槃等相。何谓不住?如人得一固定处所,恒常安息、居止于中,名之为住,心若执着、胶固于某一境相,有所攀缘依托,叫做住相,不执名相,念念离相,保持一个活泼泼、空灵自在的本心,叫做不住相、无所住。《坛经》解释说:“念念之中,不思前境”,“于诸法上,念念不住,即无缚也,此是以无住为本。”心若于任何境相稍为有住,便被彼相所缚,不得自在。住男女相则被男女缚,日思夜梦,情焰烧心,不得安宁;住金钱相则被金钱缚,营求不得便生懊恼,见他人有钱则嫉火中烧,得钱时又怕盗贼水火;住名、住权位则被名、权位所缚;乃至住佛相则被佛缚,急欲即身成佛,成不了时便灰心丧气;住涅槃相则被涅槃缚,沉空守寂,灰身灭智;住度众生则被众生缚,众生难度时便生疲厌,度化有成时则生我慢。唯有一相不住,一物不着,“不住”相亦不住,则解脱自在。若不信,可当场试验:慢慢合上眼,轻轻放下一切,放下对身心世界、人我是非的一切思量,连“放下”之念也放下时,看看是否轻松、自在?

  不住相,亦非一物不思,一法不见,身如槁木,心若死灰。若如此,则又被空相,无念相所缚,着“无记空”,《坛经》说得好:

  不见一法存无见,大似浮云遮日面;

  不知一法守空知,还如太虚生闪电。

  真正的无住,并非住于空、无念.而是要“于无所住而生其心”,经中谓“生清净心”。何名清净心?虽然了了常知,知见一切,而不执着一切,不被无明妄执、烦恼妄情所污染,从此无染心常起正念,发菩提心,修六度万行,是名于无所住而生其心。此中“于无所住”是般若,“而生其心”是方便,般若方便一体不二,方为自心佛性体用的发现,自心佛性体用同时显现,方为真正的明心见性。经云: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这是对无住生心更为具体的表述,可谓对大乘道基本精神最为精炼的概括。

  不住诸相,最重要者在于不住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亦即离粗细我法二执,离执之心,即是清净心、佛心,即是金刚般若,以此心修一切善法,为唯一成佛正道。何谓善法?能令自他得今生、后世及究竟的利乐,名为善法,发出离心、菩提心,修三皈五戒十善、三学、八正道、三十七道品、六度、四摄等,皆属善法,皆为大乘菩萨行的内容。然此等善法,若不离我人众生寿者之执而修,则至多成世间善法,不能度到涅槃彼岸。一生执着,即成系缚,轻则障碍修行,重则因善生恶。发菩提心不离我人众生寿者,则必上贪佛果,下轻众生,发心必不能广大无量;修布施时若着我人众生寿者,必然计较得失,分别亲疏,希冀还报,难得一切皆施,如看到有人落水,若先计较自己,岂能即刻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救人?纵能布施,由心住相故.其所得福报必然有限,如永嘉大师《证道歌》》所言:

  住相布施生天福,犹如仰箭射虚空,

  势力尽,箭还坠,招得来生不如意。

  若着我人众生寿者,则受到欺侮谤讥时,岂能安忍不动,不生瞋恨?受饥寒困苦时,岂能安忍不动,以苦为乐?如释尊自言其夙世为忍辱仙人时,被戈利王割截身体,其时他若稍有我人众生寿者之念,岂能忍受疼痛,不动肝火?若不离我人众生寿者之执,则工作必难忘我为公、全力以赴,任劳任怨,一心为众生服务、向人类奉献;在社会活动中必难平等待人,视人如己,表现出高尚情操,赢得众望;在家庭中必难平和慈爱,和谐如水。不离我人众生寿者之执,即使能力行诸善,也必被善法相所缚,难免分别功德大小;积善多了,学问大了,名声好了,修行有成就了,皆难免增长我慢,骄傲自大,轻视别人,嫉妒同道,反而因善成恶,因修成障。经中云:

  善法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真正的学佛人,是连善法相亦不可执着的。

  若离我人众生寿者之执,则本心所具慈悲周遍、智光普照、精进无涯的大用自然显现,以此心任修何法,皆成波罗蜜,皆能到彼岸。以此心服务社会、利乐人群,则家庭、学校、单位、社团,乃至公园茶馆、舞场酒巴,无不可成为修菩萨行的道场,学习、工作、家庭生活、人际交往,乃至赶车行路、戏笑谈天,无不可与实相相应,成为六度四摄之行。以离执清净心从事本职工作,则必怀高度责任感,必能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做出优异成绩而不居功、不求报酬、不图名誉。以离执清净心处于家庭,则必能父慈子孝,夫妇和谐,天伦常乐。以离执清净心待人处事,则必平易亲切,谦和诚朴,磊落坦白,热忱助人,见义勇为。以离执清净心生活的人,必常充实安乐,轻快自在,全身心溶在利乐众生、庄严国土的菩萨行里,自觉与众生息息相通,与法界浑然同体,自然会表现出高尚的人格、宽广的胸襟、无缘的慈悲、浩然的正气,佛性之光必然会从他身上向四周辐射,成为他周围众生的楷模,以无声感化的力量,起到净化社会、度化众生的作用。这种人若多起来,则随人心的净化,文明必然高度发达,国土自然清净庄严。

  经中屡屡称言:受持书写读诵此经乃至四句偈等,为人解说,其所生福德胜于以恒河沙数七宝布施,胜于以恒河沙数身命布施,能转后世应受的重罪,为现世受人轻贱的轻报,无住相布施,其福报如十方虚空,难思难量。只要理解了经义,便不难确信这确如佛所表白,为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异语,说得一点也不过分。何以故?以恒河沙数金刚宝石等布施,只能使人得物质方面的利益,即如最能便利人物质生活的科技成果,也不能满足人精神上的匮乏,何况能予人绝对自由、永恒安乐。以身命布施,如功德最大的舍身救人,至多能予人几十年寿命,不能免除其老病死之苦。财物布施、身命布施,不管福德多大,也终属世间有为福报,必有限、无常难保,而且不能避免可能导致的恶果:财物太多,物质太丰富,会助长烦恼,使人腐化堕落;寿命延长,可能增加造恶业、污染社会的机会。只有金刚般若,能予人清澈的慧眼,见宇宙实相、自性真我,修无为大道,达涅槃彼岸,永出生死大海,享受较世间有为之乐深长无量倍的永恒安乐,其给予人的究竟利乐,岂是有为的物质福报、科技成果所能相比。集举世的财宝和全部科学成果,尚不足以令一人长命千岁,更何况能令人永超生死。

  说示此金刚般若的教典,与世间的著述文字大有不同:其中蕴藏着金刚般若的智慧种子,只要受持读诵,金刚般若种子即已落入自己心田中,即使尚未修行,般若种子亦不坏失,储存于自心的电脑中,将来遇缘时,必发菩提心芽,长般若树,开智慧花,结成佛果,如《华严经》所比喻:“食少金刚,终究不消”。若能理解经义,得正知见,便有了正确的人生司南,发菩提心,树立坚强的精神支柱,解决了安身立命的大本。若更依教奉行,则必当明心见性,渐渐圆满福慧,成就佛果。

  依藏传佛教见、行,果的判教系统,此经的宗要可总摄为:以般若方便不二的大中道见为正见,以无所住心齐修万善的大乘行为正行,以无所住而普度众生的无住涅槃为果。

  依顿渐而言,此经应判为大乘顿教,顿悟顿修,为其正旨。不着诸相,无住生心,为顿悟,生清净心修一切善法,为顿修。若人一念间能无所住而生其心,以无我人众生寿者而修善法,则当念与实相相应,见自心佛性,显佛性妙用,与佛心佛行无异,是为顿悟自性本来是佛。若能念念无住生心而修众善,必能超越多劫,快速成佛,是为顿修。

  经中如以上所举四句等,皆可作见性法要、秘密口诀,只要肯依诀调心,依法修行,功夫若真做到,必能言下见性。慧能大师依“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开悟,即是例证。其指示自性之直截,概括佛法之圆满,较《坛经》“无念行”及看话默照,及大手印口传,更见精采。诺那上师曾言:《金刚般若》即是无上密宗境界。会读经者,自当识此经即显即密,即教即禅,即顿即渐。

  《金刚般若》的价值功德既如此之大,有幸遭逢者,应当深心庆幸,敬之如佛,更应依法修行,以供养法宝,以报答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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