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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婆迦经

发布时间:2023-02-21 17:16:35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耆婆迦经

  我是这么地听说:

  有一次,世尊在王舍城耆婆迦养童子的庵婆园驻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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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耆婆迦养童子来到了世尊的所在。到了跟前,向世尊顶礼毕,他恭敬地坐在一边。耆婆迦养童子向世尊禀告说:「师尊!我是这么地听说:『有人因为特别邀请沙门瞿昙而杀(了众) 生;沙门瞿昙确实知道了此事,却还受用此特别为自己准备的肉』。师尊!他们针对世尊所说的『有人因为特别邀请沙门瞿昙而杀(了众)生;沙门瞿昙确实知道了此事,却还受用──此特别为自己而准备的肉』这件事,是真的吗?还是他们说谎来毁谤世尊呢?或者他们说的是根据道理而说呢?抑或是,他们所说的话在道理上根本是站不住脚的呢?」(世尊回答道:)「(你)耆婆迦根据他们说『有人因为特别邀请沙门瞿昙而杀(了众)生;沙门瞿昙确实知道了此事,却还受用──此特别为自己而准备的肉』这件事来说;他们针对我而所说的话是错的(不是真实语),他们是以不存在的事、谎话来毁谤我啊!耆婆迦啊!在三种状况下,我说不可受用肉(食);这三种状况就是:自己看到〔看到它被杀〕、自己听到〔听到它被杀〕、自己怀疑〔怀疑它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而被杀〕;耆婆迦啊!我说在这三种状况下不可受用肉(食)。耆婆迦啊!我又说在三种状况下可以受用肉(食);那三种状况就是:自己没有看到〔没有看到它被杀〕、自己没有听到〔没有听到它被杀〕、自己没有怀疑〔没有怀疑它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而被杀〕;在那三种状况下是可以受用肉(食)。」

  耆婆迦!在这如此状况下:比丘到了在某一个村里或某一个聚落中,他以充满慈的心散播于一方而住下来;同样地(散播于)至第二、第三、第四(方),如此(同样地散播于)至上、下(、横等十方)一切处,把一切有情众生当作自己,对含有一切(有情的)世界,用广大、广博、无量、无恨、无害、慈的心散播充满(于十方一切处)而住下来。就这样,居士或居士的孩子到了他住的地方,邀请他明天接受供养。耆婆迦!比丘如果愿意而答应了,过了夜后,隔天早上他穿上(僧)衣,手持(僧)衣与钵器前往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住的地方。到了之后,他坐上已安排好的座位,于是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便供养上来最好吃的食物。那时,他没有像这样的想:『好耶!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这次)供养我最好吃的食物。(希望)下次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一样也会)供养我如此这么好吃的食物!』他对这些食物,以不贪着、不迷惑而沉溺、不黏着、见〔见到贪着等的过患(灾害;)〕而知道以出离的态度去食用。耆婆迦!像这样的情形,你是怎么地想呢?当时那位比丘,有想到会伤害自己,或想伤害他人,或想到要伤害到两者吗?(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师尊,不会的!」(世尊继续说道:)「耆婆迦,因此那位比丘,在那个时候,吃的应是“没有过失的”食物罢?!(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师尊,确实是(“没有过失的”食物)!世尊!我听说:『梵天是(心)常怀以慈的(慈住)。』师尊啊!世尊实在就是我亲眼所见的;像这样,『世尊实在是(心)常怀以慈的(慈住)。』」(世尊回答道:)「耆婆迦!那(心)存有贪、存有瞋、存有痴的人是会恼害他人的;那个贪、那个瞋、那个痴是如来所舍弃的,就好像已经断了根的树、头被砍掉的截多罗(棕榈)树的残株一样,因为没有(再度生长的机会),未来也不再会有继续生长的道理。耆婆迦!如果你所说的是这种意思,那么我就认可你(刚才所说的话)。」(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师尊啊!我刚才所说的话,实在是这个意思啊。」

  世尊继续说道:「耆婆迦!在这如此状况下:比丘依住在某一个村里或某一个聚落中,他以充满悲的心?乃至充满喜的心?乃至充满舍的心散播于一方而住下来;同样地(散播于)至第二、第三、第四(方),如此(同样地散播于)至上、下、(横等十方)一切处,把一切有情众生当作自己,对含有一切(有情的)世界,用广大、广博、无量、无恨、无害、舍的心散播充满(于十方一切处)而住下来。就这样,居士或居士的孩子到了他住的地方,邀请他明天接受供养。耆婆迦!比丘愿意而答应了,过了夜后,隔天早上他穿上(僧)衣,手持(僧)衣与钵器前往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住的地方。到了之后,他坐上已安排好的座位,于是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便供养上来最好吃的食物。那时,他没有像这样的想:『好耶!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这次)供养我最好吃的食物。将来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一样也会)供养我如此这么好吃的食物。』他对这些食物,以不贪着、不迷惑而沉溺、不黏着、见〔见到贪着等的过患(灾害;)〕而知道以出离的态度去食用。耆婆迦!像这样的情形,你是怎么地想呢?当时那位比丘,有想到会伤害自己,或想伤害他人,或想到要伤害到两者吗?(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师尊,不会的!」(世尊继续说道:)「耆婆迦,因此那位比丘,在那个时候,吃的应是“没有过失的”食物罢?!(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师尊,确实是(“没有过失的”食物)!世尊!我听说:『梵天是(心)常怀以舍的(舍住)。』师尊啊!师尊啊!世尊实在就是我亲眼所见的;像这样,『世尊实在是(心)常怀以舍的(舍住)。』」(世尊回答道:)「耆婆迦!那(心)存有贪、存有瞋、存有痴的人是会恼害他人的;那个贪、那个瞋、那个痴是如来所舍弃的,就好像已经断了根的树、头被砍掉的截多罗(棕榈)树的残株一样,因为没有(再度生长的机会),未来也不再会有继续生长的道理。耆婆迦!如果你所说的是这种意思,那么我就认可你(刚才所说的话)。」(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师尊啊!我刚才所说的话,实在是这个意思啊。」

  世尊继续说道:「耆婆迦!凡是特别邀请如来或如来的弟子去受供养,而却杀生的人;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他都没有功德可言。那就是(第一)他像这样说:『你们去把某某(生物名称)(如鸭或鸡)牵来。』若做像这样第一种事的,就没有功德可言。其次,将那生物的头绑着,使它感到痛苦、忧伤;若做像这样第二种事的,也没有功德可言。其次,他又这样说:『你们去把某某(生物名称)杀了。』若做像这样第三种事的,也没有功德可言。其次,该生物正在遭受杀害时感到痛苦、忧伤;若像这样第四种事的,也没有功德可言。其次,他对如来或如来的弟子,故意有不清净的加害心(故意陷害如来或其弟子于不义);若像这样第五种事的,也没有功德可言。」(世尊)这样说了之后,耆婆迦养童子向世尊禀告道:「不可思议啊!师尊!从来没有过啊(未曾有法)!师尊!师尊!(那样子)那些比丘吃的实在是清净的食物(净食),那些比丘吃的实在是“没有过失的”食物(无过食)。伟大啊!师尊!伟大啊!师尊!世尊就好比(一个人)能将翻倒(了的容器)扶将起来;能把隐藏着的东西发露出来;对迷路的旅客能指示迷津;能将灯光带到暗处,使得有眼的人可以看得见物体的形色。世尊以种种方便宣扬法义。师尊!我皈依世尊,皈依法,皈依僧。请世尊认可我从今天起直到我生命结束做皈依(佛、法、僧)的优婆塞吧!」

  注:耆婆迦养童子(Jivaka-komarabkacca),耆婆迦是「有寿命者」之意;养童子是「依王子时而所养」之意。依传述是娼妇所生之子,舍而被王舍城无畏王子拾养,故称耆婆迦养童子。拾时还有命,故称为「有寿命者」。后成为名医,北传有意为耆域药王,童子医王耆域等。

  参考书目:1.通妙译。〈耆婆迦经〉,《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第五十五〉。元亨寺出版。台湾。高雄。

  《涅槃的南二高》护法法师著,入076.33尼泊尔佛教文集

  说明:作者于本书提出个人对佛教的一些概念,并节集部分经典之片断与佛教经典故事。又该作者为尼泊尔人,故分入佛教文集后再依国别细分。(此文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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