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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师:菩萨四十六轻戒之十九、二十

发布时间:2024-01-03 01:39:25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仁清法师:菩萨四十六轻戒之十九、二十

之十九他犯不受谢悔

《集颂》:“1、他所侵犯平等悔,心怀嫌恨损恼意。

不受其谢染违犯,2、禀性不忍无恼恨。

不受忏谢犯非染,3、若欲方便施调伏。

但拖空言不应理,外道或彼好斗争。

非时非处诸不宜,虽不受悔无违犯。”

《梵网经》第九重戒“嗔心不受悔戒”:“若佛子,自嗔、教人嗔……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嗔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上一条是自己对他人有所伤害、冒犯后要去道歉和谢罪,这一条讲的是他人对自己有所伤害和冒犯后,前来道歉、谢罪、解释的要求。1、对方如果是怀着真诚心、平等心前来道歉的,自己如果因怨恨他、想报复损恼他,而不接受道歉的,是为“染犯”。

2、如果因为自己习性很重,天生的禀性不愿接受任何人的赔礼道歉,关键是没有“嗔恨心”和“恼害报复”意,不接受道歉的话,也属犯戒,但是“犯非染”。

3、如果因为故意调伏对方,使其改变毛病习气;或对方口是心非、并无诚意;或对方的道歉不如法理或道歉带有非法的要求;或对方是外道教徒与我们有着根本知见的分歧;或对方喜欢争强斗狠,接受道歉会引发更大的弊端;或在不适宜的时或处如正在诵经时等等,如是种种,虽不接受道歉也不犯此戒。

菩萨四十六轻戒之二十执恶不舍

《集颂》:

1、于他生起忿悔心,相续坚持不见过。

不舍不以理对治,如是名为染违犯。

2、若欲断除勤遮止,广说如前无违犯。

此条很好理解:

1、不管何种因缘,假如对他人生起了“忿悔心”、“恼害意”,持续坚持、固执不舍,不认为或没意识到这是罪错,或者意识到了也“不舍”对他人的“忿悔心”,或不以法理和修持对治这种“烦恼”,此就是“染犯”。

2、如果正在要用种种方便修法断除此种烦恼,精进地降伏、遮止毛病习气,在此过程中,因无始劫来的串习深重的缘故,嗔恚的烦恼偶而显现,不为犯戒!

以上四条若有违犯,会障碍忍辱般若蜜功德的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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