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西藏自治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在拉萨举行。共有59座和谐模范寺庙、6773名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受到表彰,此次表彰大会是西藏自治区首次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僧尼。图为受表彰的和谐规范寺庙代表。中新社发 李林 摄
西藏自治区2012年4月19日上午在拉萨举行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国家宗教事务局致贺电。
贺电说,欣闻西藏自治区党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隆重召开首届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谨表示热烈祝贺!向受到表彰的和谐模范寺庙和先进僧尼表示热烈祝贺!向一贯关心支持宗教工作的各界人士,向长期从事宗教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贺电说,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建立依法管理寺庙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为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自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活动以来,西藏宗教界人士始终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祸藏乱教、分裂祖国的罪恶行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和正常秩序,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推动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贺电说,促进宗教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重要目标,是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新途径。
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有利于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僧尼爱国守法的积极性,有利于建立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和寺庙的和谐稳定。贺电希望,受到表彰的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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