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同修告诉我,他认识的一对母女,喜欢吃螃蟹,天天杀螃蟹来吃,母亲死的样子,就跟螃蟹下锅那个样子完全一样。没有多久,她女儿也死了,也现这个相。这件事香港媒体有报道,成了社会新闻,大众都知道。
2 造作这些杀生的罪业,果报必定是先堕地狱;罪受满了,变畜生还债,这个事情不能不信!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没法子!
3 我们世间人,为了这个三寸不烂之舌,不知造了多少杀业。所谓是“欠钱的还钱,欠命的还命”,你今天吃它半斤,你来生要还它八两,冤冤相报没完没了,非常残酷!
4 这一桩事情,只有佛法能解决得了。佛教导我们,冤家宜解不宜结。
过去没有学佛,不知道“杀生吃肉”是造业;现在学佛知道了,要赶紧回头,修功补过,把修行的功德,回向给那些被我杀害的众生。我们认真学佛,不再造恶业,这样就好!版权所有:楞严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