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不应该,首先要对这一标准进行界定。究竟来说,既然发生了,就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分别。而从道德规范来说,则有相对的应该和不应该。比如佛子,就有相应的道德规范。又如共产党员,也有党员的章程、守则。根据这些规范,对各种言行作了界定,有应该做的,也有不该做的。但所有规范都是根据具体对象而定,没有绝对标准。也有些人,只是根据个人好恶、利益来判断,那么,判断本身也可能存在问题。
至于命中注定一说,佛教讲因缘,但因也需要缘来造就。而且,生命历程不是电脑程序那么固定。假如一切行为都是命中注定,那么,偷盗等恶行也不应受到道德谴责,受到法律制裁。如果那样,就是机械因果论了。当然,这一行为并非偶然,既和今生的价值观有关,也和往昔的业力有关。因为好吃懒做、贪心炽盛或偷盗习气等种种因素的促发,才会导致偷盗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毕竟是有自由意志的,是有能力改变命运的。把一切归结为命中注定,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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