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习
讼就是本身有了过失,却用言词上的争辩,来隐瞒自己的过失叫做讼。
总标:
【十者讼习交諠,发于藏覆,如是故有鉴见照烛。】
别明:
【如于日中,不能藏影。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
劝诫: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
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这里的烦恼相是─讼习交諠,就是在言词上的争辩。
那他为什么争辩呢?因为他要覆藏自己的过失。
他的内心当中,因为不断的争辩,要覆藏自己的过失,最后就有“鉴见照烛”─他就会不安。为什么不安呢?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好像…内心有一个眼睛,在看他一样;就像一面镜子…他经常感觉到有一面镜子在看他一样,这就是鉴见照烛,使令他内心不安稳。
比方说:“如于日中,不能藏影。”这就像太阳出现时,他再也没办法隐藏,因为真如本性不同意的!
当我们造了恶业之后,内心会不安稳。为什么?表示西方有人不肯!真如本性是良善的,你在真如的心中,不断塞脏东西,佛性当然不同意!
当我们造了恶业以后,夜深人静时,我们心中会不安稳,这个《大乘起信论》叫做真如内熏─真如在警告你,你不可以这样子了!所以说是如于日中,不能藏影。
二习相陈─种子、现行相互的作用,所以临命终时,有恶友─过去跟你共同造罪的同伴,来和你对质;业镜─显现善、恶造业的情况;火珠─明亮的水晶球,来显现你当初的想法;披露宿业─就是前面的恶友、业镜跟火珠,来彼此的对照,披露这个造罪人的过失,依此来加以对照检验,使令我们无法逃避。
所以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的过失就像阴贼,躲藏在暗处的贼,他并没有真正的消失,随时会跑出来。菩萨看到覆藏,就像一个人戴着高山,要通过生死大海;覆藏的人,内心很沉重、很不安,你要通向解脱生死的大海就很难,因为你的负担太大了。
以上十习因─我们看经文,都是种现相熏。不是说你今天人家刺激你,你生气了就马上堕地狱,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你辗转相续、无惭无愧,没有加以对治,然后产生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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