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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善》心得分享之十三

发布时间:2023-09-18 01:37:19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十善》心得分享之十三

《文钞》为在家弟子略说三归五戒十善义。“不偷盗者,即是见得思义,不与不取也”。“见利思义”是一个汉语成语,出自《论语-宪问》,是指看到货财,要想到道义。守住道义而廉洁自守,不能见利忘义、利令智昏、财迷心窍。

今天的人,因为没有圣贤教育,仅靠法律的约束,好像没有约束力。不但小人物不能奉公守法,很多大人物也一样见到财物,鬼迷心窍,那个小鬼就是道义的力量没有在他心里建立起来,以至于智慧被烦恼障碍,心窍被欲望迷住了。

这个事确实很难,没有受过圣贤教育,没有经过格物致知的训练,不知道克服欲望,守住道义。他还没有建立成圣成贤的价值观,成圣成贤的价值观,是不被物质欲望迷惑,无论在什么境界中,要守住自己的五伦五常四维八德(道义)。

他真是个孝子,从小就训练守住道义的观念。《弟子规》曰:“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对双亲如此,对一切人都要如此。不如此的话,就是不孝。就是对朋友,也要讲信用。哪敢做伤害朋友的事?五常也要在克服欲望的本领下完成,没有这个功夫,什么事都做的出来,而道义就守不住了。这是一个学过《弟子规》的孝子,能守住的德行。

再看学过《感应篇》人,他知道“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举头三尺有神明”,这样的人做事谨小慎微,没有胆量做害人的事。

又曰:“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每天读这一段文字,做事会考虑吉凶祸福,顾及健康和寿命。干一次坏事就折损一百天的寿命,人的寿命经不住三折腾两折腾,就去掉一年。这还是小坏事,大坏事一次就折损十二年,一纪。

我家老人提前分配遗产,没有分给我的意思,明显是偏心。我每天学习三个根,知道是自己的跑不了,不是自己的挣不来。老老实实地尽自己的本分,不敢干出格的事。别人用心思,干什么事,那时她的因果。我不能失去道义,我要守住孝道和悌道,这是大事。财产是小事,见到利益,忘记了亲情,忘记守住自己的本分,人格就没有了,哪有资格学佛?为了亲情和本分,我宁肯让,一让到底。

知道因果报应,不敢做损人利己的事。说老话,不守住道义,是损己道德,是坑害自己。懂得伦常道德,不肯做缺德的事;懂得因果报应,不敢做损人利己的事。缺德就是给父母老师丢脸,是大不孝;干犯因果,报应难逃。

“此事知廉耻者,便能不犯,然细论之,非大圣大贤,皆所难免。何也?以公济私,克人益己,以势取财,用计谋物,忌人富贵,愿人贫贱,阳取为善之名,遇诸善事,心不认真,如设义学,不择严师,误人子弟,施医药,不辨真假,误人性命,凡见急难,漠不速救,缓慢浮游,或致误事,但取塞责了事,糜费他人钱财,于自心中,不关紧要”。按大师的说法,不是大圣大贤,难免犯偷盗。假公济私,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占小便宜的事时常有,迟到早退,用公家的纸张,上班时洗澡,有这种条件,太方便了。占人便宜还少,占公家便宜就多了。有些小事,都习以为常,人人都是这个样子,所以易犯。

总是三个根没有学习的缘故。但分学过,哪怕是七老八十才学,总比不学强百倍。

“如斯之类,皆名偷盗。以汝等身居善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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