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进监狱
最近笔者参加了一个小型学术讨论会,一位来自某佛教名山检察院的同志,介绍了他们在工作中运用佛教文化、佛教思维的体会,引起与会的法学专家与佛教专家的共同重视。
检察院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办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办案中,检察院的同志发现,一些犯罪嫌疑人似乎表面上很信佛,或者对传统文化有兴趣。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近年来社会上的传说,“每一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位大师”,“十个贪官九个信佛”。当然,贪官不可能是真正的佛教信仰者。
一般说来,宗教信仰对人的约束要多于世俗社会,更远远严于法律,如果真的信佛,依据佛教的教导行为做事,那就不仅不会犯罪,还会成为道德优秀的公民。检察院的同志介绍了一个案件,一位女犯罪嫌疑人说自己是虔诚的佛教徒,平时经常烧香拜佛,布施钱财。因此,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自己不会有问题。同时,该嫌疑人还威胁办案人员,如果将她绳之以法,就破坏了她的家庭,是造罪,会有恶报;而如果放了她,则是慈悲为怀,会有善报。
面对这位嫌疑人的狡辩,该检察院的同志毫不怯场,反而以深厚的佛教文化知识,给嫌疑人上了一堂佛教课。办案人员运用佛教因果报应的道理告诉嫌疑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任何人做的事情,都会有报应,业力不失,报应是躲不掉的。这就是老百姓说的“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个神明,就是佛教的因果律。你做的事情,不论掩盖的多么周到,也一定会有破绽,一定会被揭露出来。所以,如果真的信佛,就不应该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而应该实实在在地接受果报;这也会斩断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恶性循环,早日还清孽债,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检察院的同志还告诉嫌疑人,办案人员依法查办罪案,是职务行为,是对因果报应法则的维护。因此,只要秉公执法,哪里会有恶报!听到检察官的这些叙述,犯罪嫌疑人最终低下了头,泣不成声,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检察官介绍,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行为、思维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在职业生活中贪污腐败,花天酒地,另一方面还十分孝顺,对父母十分关心。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就从佛教和传统文化入手,和嫌疑人谈什么是真正的孝道,谁是真正的孝子。往往在不经意的聊天中,嫌疑人敞开了心扉。
这些事例表明,在检察及司法工作中,佛教与传统文化具有很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究其实,每个人都生活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越是贪腐者,往往越有祈求神佛保佑的心理。然而,如果仅仅是捐钱捐物,求神佛保佑,则无异于向神佛行贿,这是典型的巫术思维,是迷信,而不是宗教信仰。真正的信仰,要求将对神佛的敬拜转化为道德;真正的信仰者,不仅是守法者,还是有道德文明的人。
就目前媒体所揭露的案件来看,所谓信佛的犯罪者,无一不是用巫术的态度对待佛教,一方面做坏事,另一方面祈求佛菩萨保佑。而检察官在掌握一定的佛教知识后,就可以在预审等环节灵活运用佛教文化,有效地攻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到其他方式难以达到的作用。
检察官如何会有这么多的佛教知识呢?这位检察官还向我们介绍,由于地处佛教名山,在为佛教人士服务的同时,他们也注意向高僧大德学习一些佛教文化知识。没有想到,这些知识居然在工作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由此观之,在检察、司法、政府等各个领域,更好地普及佛教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确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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