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国有6.7亿网民、400多万家网站,网络渗透于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的每一个角落。新媒体的发展打破了传统媒体信息传播时间上的滞后性和约束性,给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深刻的变革,营造了全新的信息社会。
然而,网络的发达,伴随而来的是大量信息的涌现,在实时化、多元化的同时凸显碎片化、片面化乃至于趋向危险化等特征。从佛教的社会治理来看,佛教网络危机的出现,对佛教界、宗教界与社会、政府的协调治理均提出了新的挑战。
通过新媒体传播的宗教类信息形成虚拟信仰空间——“虚拟宗教”,导致宗教边界淡化,虽然这能够方便各类人士接触宗教、学习宗教乃至于信仰宗教,但从传播的效率来看,宗教信息也变得难以把握,网络上复杂多样的信息并不能确保其传播内容符合法律、伦理,乃至于宗教戒律。
以佛教为例,佛教传播与新媒体的发展日益密切,新媒体成为了佛教事件的主要传播渠道——网民获取佛教新闻或事件主要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各类佛教事件主要是通过新媒体进行传播,这就导致事件能够迅速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
近年来,涉及佛教的危机事件可大致分为辱佛谤僧类、挟佛敛财类、强拆寺庙类等等,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佛教形象,值得各方面严重关注。
有些佛教危机事件的媒体信息,之所以在互联网上传播迅速,就在于对事件的处理态度以及处理过程未能做到快速、及时、人性化的发布。
如在种种拆迁寺庙事件背后,涉及的是经济利益的博弈,而“功德箱财政”事件则更是透支政府公信力的问题。这些备受非议的事件所展示的种种问题并不限于佛教内部,而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对佛教的认识、佛教的发展形象以及政府对于佛教的管理问题等等。因此,从新媒体角度看佛教网络危机的协调治理问题迫在眉睫。我们建议:第一,由中国佛教协会联同网络主管部门,出台基本管理规则,规范新媒体上的佛教信息,实行法治化监管。新媒体可以成为强化凝聚力的媒介,也可以为宗教信息的传播提供快速流通的途径,甚至可以为活动的召集提供种种便利。然而,新媒体并非不可管控。一方面,通过已有技术手段规定传播的内容范畴;另一方面,对传播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成立佛教界内部的网络发言平台,针对各类不符合佛教戒律的涉佛商业广告宣传,进行合理合法的维权,肃清网络涉佛乱象。宗教领域也有各种假象,不管是真和尚还是假活佛,如果违背戒律,就要接受佛门内部的教育与惩罚,违背法律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既需要佛教界内部的习惯法积极发挥引导作用,更需要国家与社会的成文法实行规范化治理。
第三,普及佛教常识与各类宗教常识,提高社会大众对于宗教的基本认知,积极宣传国家的宗教政策,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当前的佛教传播需要的是正向的影响而非负向的排斥,通过传播佛教与其他宗教文化的常识,可以发挥正向积极的引导作用,在大众中产生影响力。
第四,进一步明晰寺庙产权,严禁地方权力与商业勾结,杜绝借佛敛财事件以及各种强拆寺庙现象的发生。
第五,实行佛门信息公开化。在已有活佛系统、宗教场所登记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到财务、事务、法务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当寺庙进入信息化阶段之后,可以预见,对于信息的处理、维护、发布的人员将伴随信息化程度的提升而逐渐增加;伴随信息影响人群的密集度,任何法会、活动、化缘等的信息将更为方便地受到关注。因此,对法会、活动规则的界定必须日益明晰,而对化缘等募款行动则应在技术层面日益公开透明,并引导财产与预算的公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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