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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宝华山隆昌寺、南京观音寺授三坛大戒通启

发布时间:2023-09-01 01:41:05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2017年江苏宝华山隆昌寺、南京观音寺授三坛大戒通启

宝华山往期传戒(资料图)

宝华山往期传戒(资料图)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秉承世尊遗教,弘扬隆昌寺传戒正范,光大如来戒法。经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17]14号)批准,由江苏省佛教协会主办,宝华山隆昌寺及观音寺承办传授三坛大戒法会。通知如下:

一、传戒时间

2017年4月18日至5月17日(农历三月廿二至四月廿二日)

二、新戒人数

经中国佛教协会批示,此次传戒法会,男众、女众新戒人数均控制在350名以内。戒子将以本省为主,适量接纳外省和港台等海外部分求戒弟子。

三、受戒条件

本次传戒法会将按中国佛教协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工作的通知》(中佛会【2016】179号)的精神认真执行,如法如律的举办二部僧传戒法会。

1、求戒僧人,必须是经政府依法登记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及沙弥尼。

2、求戒僧人,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众受戒,必须是剃度后,受过二年如法清净式叉尼戒的学法女,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经县、市佛教协会推荐来此受戒。(没有具备县、市佛教协会及当地宗教部门的证明,不予接纳。)

3、求戒者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无任何法律诉讼案例,六根具足,无各种身体隐疾(包括生理、智障、传染性等疾病)。

4、求戒者必须独身,曾有婚姻史者,必须具有离婚证书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离异、丧偶证明。(本人签字,寺院盖章亦可证明)

5、能背诵《朝暮课诵》。

四、报名材料

受戒人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号条;

4.近期一寸免冠僧装彩照(背景白色)共4张;

5.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求戒僧人必须提供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独身的近期证明;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复印件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离异、丧偶的近期证明;出具近期证明的时间一年内有效。

(本人签字,寺院盖章亦可证明)

8.非江苏省所属佛教寺院的求戒僧人,必须取得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

9.获取戒表的方式:求戒僧人向所在地的省级佛教协会、传戒寺院索取;从中国佛教协会网站下载并打印(注意下载小标宋体字)。

五、戒费

每位求戒僧人缴纳戒费2000元。(戒常住成就三衣钵具)

六、报名手续

1、经剃度师同意后,向所在寺院申请填写受戒申请表(两份);

2、所在寺院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3、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

4、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受戒僧人持受戒申请表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身证明、号条及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常住寺院和所在市(县)佛教协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的相关证明,统一寄到江苏省佛教协会(地址:南京市 鼓楼区 匡芦新村8号),电话:025—83738536,邮编:210024,审核无误,予以登记;求戒僧人员须持江苏省佛教协会所发的“受戒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方可来寺受戒!

5、受戒僧人进堂前,寺院会同佛教协会,进行面试,考核佛教礼仪、基础的佛教学识及受戒意义,考查背诵《朝暮课诵》,合格方可进堂受戒。

七、联系方式

江苏省佛教协会电话:025—83738536

1:男众联系方式:宝华山隆昌寺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宝华山隆昌寺

电 话: 客 堂 0511-87786355 惟华师 13914594329 QQ:837745141 慧悟师 18805281133 E--mail:837745141@qq.com 网址:www.longchangsi.com

2:女众联系方式:南京溧水观音寺

电话:025-57715595(鸡鸣寺办公室) 025-83361123(鸡鸣寺客堂) 025-83220559(电话兼传真) E--mail:jimingsi@126.com 网址:http://www.jimings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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