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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破人之婚姻—安士全书白话解

发布时间:2024-07-15 01:36:42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勿破人之婚姻—安士全书白话解

[发明]男子叫做婚,女子叫做姻。「婚」就是昏夜的意思,说这种事情只能在黑夜实行,不能在白天实行,其中包含有惭愧的意思。「姻」就是随人的意思,说应当随人敦分伦理,随人共享苦乐荣辱,有从夫的意思。婚姻大事,两姓合好,传宗接代,融洽亲属关系,不能等闲视之。这样的大事大都是前世决定的,不但自己不能作主,即使两家父母也不能作主。从善缘而来的,其和好的想法,不达到目的就不会罢休;从恶缘而来的,其毒害的想法,不达到目的也不会罢休。所以并不是人力能够轻易的破坏的。那种从中破坏的想法,不是出于私仇,就是出于忌妒。无论是在没有成功之前破坏,还是在已经成功之后破坏,所犯的罪业都是一样的。

有意破坏,当然不可,但女选男,或为男选女,又不能不慎重。有的年龄相差悬殊,难以白头偕老;有的贫富高低相差太大,不能门当户对。所以这样的事,决不能草率将就。至于家庭的贫富,相貌的好丑,就不要去计较了。

发明:启发、阐明之意。

下附征事[原文译白二则]

得书改过[据《孙侍郎记事》]

侍郎孙公,原来名洪,少年时后和一个同窗学友,一起在太学读书,互相约定有家信到了,都不隐藏。有一天,同窗收到家信,隐藏起来,不给孙看,孙发觉后追问,友说:「信中有一些画,恐怕会败你的意兴。」孙一定要看,学友只好拿出父亲的信,信中说:「昨天梦见到一个官府,很清楚地看见了考生录取榜,你和孙洪都有名字,但是孙兄名下有一行红字说,某年某月某天,替某姓人写了一个离婚协议书,上天责罚,取消名籍。」孙很警讶,学友问他真的有这件事吗,孙回答:「这就是最近的事啊!我再某州遇见一对老年夫妇,吵架离婚,无人写离婚书,请我代写,当初自己并没有什么其它的想法。」学友说:「梦境恍惚,不必在意。像你这样有才学的人,怎么会考不上呢?」等到考试结束后,果然学友考中,孙洪落榜,这才相信前面所做的梦境不是假的。孙洪因此心情很不高兴,学友说:「请您不必忧虑,等我回去时,替您劝两老复婚,怎么样?」于是就问清了两老所住的地方和姓名。到了那里后,两老都还没有新婚,就把孙洪的事告诉他们,安排酒宴替他们复婚。事情做好了以后,就写信告诉孙洪,孙洪非常感激。后来孙洪以太学内舍生的名义,免除了省试,一路青云直上,当了大官。在任期间,每到一处,凡是遇到离婚的事,旧想法调解,保全了很多家庭。

按:宋朝末年,临川人王某的妻子被元兵抢走,不屈而死。过了几年,丈夫想再娶,但总不成功。一天夜里梦见亡妻对他说:「我已出生在某家,今年十七岁了,再过七年后,当嫁为你妻」。明天派人寻找,果然。遂上门,以礼相聘,ㄧ句话就成功了。这样看来,夫妇的因缘,能够轻易破坏吗?

离书现果[据《劝惩录》]

顺治戊戍年科举考试,点名时,浙江孝廉某某的笔中搜出离婚书,监临大怒,一顿板子,撤销他的举人资格。查问缘故,原来他的同窗想要夺人之妻为妾,他就出谋划策。首先造谣中伤那个女人,使她的丈夫发怒,想要休妻,然后又从中替同窗作媒,代女人写好了离婚书,不小心把书稿塞进了笔中。

按:唉!上天最痛恨破坏别人的婚姻。已经结婚以后,不能轻易说离婚;没有结婚以前,如果名义已定,也不能变更。从前我乡有一个衰落的大户人家,贫穷没有儿子,只生下了一个女儿,生活费用全靠一个仆人维持。长年累月,主人被他的义举深深感动,归还了契约,非常尊重他。

仆人有一个儿子,长得聪明秀气,主人想要把女儿嫁给他,仆人坚决拒绝不敢接受,主人强迫订了婚,两家的感情更加深厚。没有多久,主人夫妇都死了,仆人就抚养他们的女儿为童养媳。过了一年,主人的家族,以门第不当为由,敲诈勒索,要拆散他们的婚约。以至于打上了官司,官府判定毁约。仆人因此败家,族人又不能抚养这个女孩,女孩因穷困饥饿心情抑郁而死。女孩死了不久,她的魂附到了族人的身上,诉说自己的痛苦,同谋的那些人,都得暴疾,相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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