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本义为官府中判决是非的案例。
禅宗将历代高僧的言行记录下来,作为坐禅者的指示,久而久之也成为一种思考的对象,或修行坐禅者的座右铭。
此种言行录一如政府的正式布告,尊严不可侵犯,又可启发思想,供人研究,并且作为后代依凭的法式,故称公案。
此一风气倡始于唐代,至宋代大为兴盛。
公案有五种重要的涵义:作悟禅的工具;作考验的方法;作权威的法范;作印证的符信;作究竟的指点。
宏圆法师:亲得离尘垢子道
初学不可轻视
超然法师:《楞严经》轻松
出家乃大丈夫事也,出家的
出家是为自己还是为大众
出家学佛是不是很自私,离
焰口召请文(宋·苏轼)
座右铭
佛寺联语(选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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