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华丽的女子来到寺院,哭得一塌糊涂,悲痛欲绝地诉说自己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并为此付出了6年的青春,现在爱情鸟飞走了,这个男人要和自己分手,过去的山盟海誓化作云烟,感慨“问世间情为何物,却教人生死相许”。
佛教并不否认“爱情”作为一种感觉的存在,但却清醒地认识到“爱情”是无明产生的妄识,是在淫欲心的作用下产生的错觉,和万事万物的规律一样,同属无常。小说家所描绘的刻骨铭心的爱情都是悲剧结尾,海枯石烂的誓言在无常面前会变得苍白无力,在诱惑面前会化作谎言和虚伪。婚姻和爱情并无直接关系,婚姻的产生是因缘合和,缘分尽了也会离散。夫妻双方在婚姻中会产生亲情和责任,其稳定性要超越于爱情。在所有的佛经中,看不到佛陀对爱情有一字一句的赞美,无论在历史还是今天,所有文学戏剧电影中出现的媒婆,都是以丑角的形式出现的。在比丘戒和菩萨戒中,佛陀明确规定佛子不许做媒。民间很多人错认为给人做媒是件功德无量的事,所以很多人热衷于上窜下跳的穿针引线,岂不知“做媒”在佛经中被列入与“屠户、娼妓”并列的三种邪命,是损福造业的。所以喜欢做媒的人,因果报所致,大都贫寒多病。所谓“爱情”,其实是一个叫“轮回”的绑匪使用的迷幻药,看着听着好像很诱人,真去接近了,危险无比。
笔者作为方外之人,看法和陷在“爱情”幻影中的狂热男女会有出入,但既然说到这里了,也就干脆把话说透,给大家浇点冷水。
若人于他娶,常乐作媒伐,后怀恶相离,死作步多鬼。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不应往彼淫女之家,不应亲近诸媒媾者,不住屠杀牛羊等处,如是三法所不应作。
又诸菩萨不行媒媾,以他妻妾而行布施。
版权所有:楞严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