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崛摩罗因持钵至一长者门,其家妇人正值产难,子母未分。
(缘起于现象界,尊者前往长者家托钵,却遇有一妇人难产。)
长者曰:「瞿昙弟子,汝为至圣,当有法能免产难?」
(高贵剎帝利种姓弟子,汝是至高无上圣者,当有办法解决此产难。)
央崛与长者曰:「我乍入道,未知此法。待我回问世尊,却来相报。」及返,具事白佛。
(我刚入道不久,此法尚未听过,等我回去请教世尊,再来报告。回世尊处后,将事实秉告世尊。)
佛告央崛曰:「汝速去报,言我自从贤圣法来,未曾杀生。」
(汝应速去回报说,我自从依贤圣法学习以来,即未曾犯有杀生之事,现希望母、子等亦不应有杀生之念。)
央崛奉佛语,疾往告之。其妇得闻,当时分娩。
(业力之所牵引,子有杀母之意,听殃崛之语,转其意识,当顺利分娩矣!佛法神乎其圣,得转无量业识。)
(二)玄祥释解
1.前言
学佛者或禅修者以为「涅槃妙心」中的「妙心」,定有很高的道理在,因心体不可思议,故称为妙心。依天台宗之判教,别教系以如来之真心为妙心,圆教则直以凡夫之真妄两心为妙心。天台宗所立藏、通、别、圆等化法四教之一,宣说《华严经》等诸大乘经中,不共声闻、缘觉二乘之旨。所以此教别为菩萨说恒沙俗谛之理,用道种智断尘沙及界外之见惑、思惑、无明惑等三惑,修诸波罗蜜多,自行化他之行,立三贤(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圣之位,以无碍道金刚喻定为因,解脱道涅槃四德(常、乐、我、净)为果,不利益声闻、缘觉二乘,只利益菩萨,故称别教。又因与声闻、缘觉二乘不共,故又称为不共教。天台宗化法四教中,别教为界外之事教,故虽明实相中道理念,而「但中」之理不圆融相即,须次第修空、假、中三观,次第照三谛(真(空)谛、假谛、中谛)之理,次第经历五十二位阶次(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次第破见思、尘沙、无明三惑,次第得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等三智。
而圆教则直以凡夫之真妄心为妙心,其中圆教之「圆」即不偏而圆满之意。若就经典之判释而言,于华严、方等、般若等经之说法中,虽亦皆说圆教,但均属于未开显之圆,而非纯粹之圆教,仅有《法华经》方属纯圆,故说法华是一乘佛乘。
有妙心就能有无量神用,或说要有无量神通能力,才能称为妙心,甚至于才能化解他人的业障。其实菩萨教化众生,有时几句简单的话语,就能让人悟得,悟后能放下一切执着,就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当然修证者要有涅槃的心,才能彻底懂得宇宙中的大道理,懂得业力与妄执是轮回的根本,解脱业力与否都在于一念之间。若一个人有修行、没修行都好,只要一念间能放下、念转,即能解脱业缘的牵扯,获得自在的心,有自在的心就能获得自在的身。
所以学习不被欲望所迷,不执取一切境,就能够自在地、真正地学习到佛法。佛法并不高深,三藏十二部经法门无量,但要能得解脱唯说一法,面境无分别心、无喜恶心,抱着平常心,如是而已。而依空起用唯一妙心,能善用心利益众生,可以说是得涅槃妙心者。
2.释题
本公案名为「转念救命」,凡人随业力起心意念,以心意念为行为模式,随意念而有所行动,满足业缘而成就「满业」,所以常受业缘所缚。「满业」者指圆满有情之众同分,而令各人诸根、形量等殊别之善恶业缘。未修行者不知因果道理,天天发生的人与人、人与事等等事端,都是有其因果关系。无知者不知此道理,都以自心意念为喜恶,也才有因缘果报随缘发作的时候。
若修行人能知因果道理,做一件事、面对一个人要起心意念时,能随时把握得住脾气,可能就会因一念转而改变了业缘,最后无事缘成就恶业。譬如说有冤亲债主要破坏您家庭,破坏您夫妻间感情,让您家破妻离子散,主要因您哪一世破坏了它的家庭。所以它就用意念来影响您夫妻,让您与另一半吵架,甚至于大打出手,最后上法庭离婚了结。若知道一切法都是因缘法,无风不起浪,当您要与另一半吵架时,能把握住意念、行为,观一切法为空,不随心意发作,当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所以说一个人时时、处处能观自心,遇恶心时能转其念,即能摆脱一切业障。
本公案中佛陀简单一句话,却能挽救产妇与胎儿二命,当然遇善缘如出家修行者或如世尊,更因一句话就能转命运,避免杀害生命。古代看孕妇难产而致命者甚多,不管孕母杀死胎儿或胎儿欲杀孕母,都是业缘的牵扯使然。现代医学发达,已能手术剖腹生产,这种胎儿杀母,或母欲闭死胎儿的情况已经能避免了,除在医疗不发达的地方,才会有此等事继续发生。
3.玄祥释解
央崛摩罗尊者因持钵至一长者门,其家妇人正值产难,子母未分。
佛陀弟子央崛摩罗尊者,某日入城托钵,至一长者家,正值其家妇人难产,母子久久不能分离。这种事我们看来是一难产事件,对于能知因缘果报者,即知可能有胎儿欲杀其母,所以久久不能产下。
央崛摩罗意译为指鬘、指髻,也就是把别人手指头砍下晒干,绑在自己头发上的,称为指鬘。央崛摩罗尊者起初住于室罗伐悉底城,是为凶恶之人,他曾经奉事邪师摩尼跋陀罗行者,非常恭顺谦敬其师。后来因其师母诬告师父,说他凌辱师母之罪,其师不察遂命其出游修行,并嘱付他要杀害千人,杀后各取一指作鬘,始要传授他「涅槃」之法。央崛摩罗于是出城住于森林处,遇有人过其处即杀是人,每杀一人则取一指为华鬘,故有「指鬘」之称。杀至九百九十九人时,还缺少一人,急欲弒其母以成一千之满数。
当时佛陀遥知而愍生救护之念,遂前往化度他。当央崛摩罗见佛陀前来,执剑趋前,意欲害佛陀,但无能力害佛陀,后经佛陀为说正法,乃改过忏悔而入佛门,后来证得阿罗汉果,真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例证。但据言最后央崛摩罗尊者入城乞食,被城中人民以瓦石击之,并以刀斩之,央崛摩罗流血淋漓,还至佛所。其后,不知所终。
按语说:「缘起于现象界,尊者前往长者家托钵,却遇有一妇人难产。」央崛摩罗尊者刚皈依佛陀出家修行,不巧就遇到此等事,冥冥之中是否又有定数?
长者曰:「瞿昙弟子,汝为至圣,当有法能免产难?」
此家之长者见有比丘前来,即生起一线生机说:「瞿昙佛弟子,您是释迦牟尼佛弟子,最圣最尊,您应该有办法来避免此等产难的,请救助此母子两人罢!」 瞿昙者Gotama,系为印度剎帝利种中之一姓,据言是瞿昙仙人之苗裔,也即是释尊所属之本姓。瞿昙意译作地最胜、泥土、地种、暗牛、牛粪种、灭恶。
又异称为日种、甘蔗种(详下解)。「Go瞿」乃土地之义,「tama昙」乃最胜之义;即除天之外,于地上人类之中,以此为最胜之族,故称「地最胜」。据《十二游经》记载,有关瞿昙姓氏之由来,说于久远劫时,有一菩萨做了国王,早失父母,乃以其国付嘱与其弟,转跟从一婆罗门学道,住于甘蔗园内,时人称其师为「大瞿昙」,称彼为「小瞿昙」。其时国中有五百大贼抢劫官物,于遁逃之时,路经此甘蔗园,乃散其盗物于左右。捕贼者寻迹追至,以为菩萨即是国中大贼,即以木枝贯射之,致其身血流污满地,之后即死亡;大瞿昙以天眼彻见,悲哀涕泣,乃取土中之余血,以泥和之,还至园中,盛之于器,并分置左右而咒之,谓此瞿昙若有诚心,则天神将变血为人。历经十月,左化作男,右化成女,此后此族群遂以瞿昙做为姓。
也有另一说法,据《大日经疏》、《俱舍论记》、《中观论疏》等记载,有一名瞿昙仙人,于空中行欲,有二滴之污,落于地面,生成甘蔗,后经日光炙照,生出二子,其中一子即为释王。故相传瞿昙仙人即释迦种族之祖,且释种亦因之称为甘蔗种。
按语说:「高贵剎帝利种姓弟子,汝是至高无上圣者,当有办法解决此产难。」瞿昙种姓之学人,各各都成就阿罗汉道,所以此长者以为央崛摩罗尊者当亦有办法解决此难,如遇救星一样,祈求有加。
央崛与长者曰:「我乍入道,未知此法。待我回问世尊,却来相报。」及返,具事白佛。
央崛摩罗尊者刚刚出家学正法不久,也没听闻说有什么可以化解产难的法门,所以就对长者说:「我才刚出家跟世尊学法不久,尚不知有何救助产难方法,等我回去问世尊后,再来告诉您们解决办法。」回世尊处后,将上请禀报世尊。
按语说:「我刚入道不久,此法尚未听过,等我回去请教世尊,再来报告。回世尊处后,将事实秉告世尊。」长者虽求助安胎顺产之法,央崛尊者不知,遂急返佛陀处,请示救助之法。也许我们也急需想学此法,但不知佛陀仅用数语,即能化解此种产难。
佛告央崛曰:「汝速去报,言我自从贤圣法来,未曾杀生。」
世尊即告央崛摩罗尊者说:「你赶快去告诉他们,说我(指世尊)从学习贤圣法以来,从来就没有杀生过,只有学忍辱法、只有舍身,没有杀害众生之生命过,所以母子等应与我一样,不能有杀生之念。」
按语说:「汝应速去回报说,我自从依贤圣法学习以来,即未曾犯有杀生之事,现希望母、子等亦不应有杀生之念。」此是佛陀的威德力生效,还是简单的话语来能化解母子两人心意或业缘,教他们不应有心意要杀对方之意,放下此等杀意,一切都将改变其业缘。
央崛奉佛语,疾往告之。其妇得闻,当时分娩。
央崛尊者奉持着佛陀之言,即速往告长者等此言,其妇与胎儿闻得佛言,当时产妇立即平安分娩。佛陀简单数语,即能化解此等杀生危机,真是妙心之用也。
按语说:「业力之所牵引,子有杀母之意,听央崛之语,转其意识,当顺利分娩矣!佛法神乎其圣,得转无量业识。」虽然我们从公案中,不知是母要杀子,还是子要杀母。但一般而言,应是子来投胎,意欲杀其母较有可能。当然也有母杀子的可能,母亲之阿赖耶识知此子是冤家,不如未生前先杀死胎儿算了。总之,因果报应真是可怕,不学佛法不明因果,冤冤相报,永无绝期,所以六道中沉沦不止者如是。
(2005.07.22.撰于法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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