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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诚法师:别把假僧假道等同于信仰

发布时间:2024-10-31 01:35:49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学诚法师:别把假僧假道等同于信仰

2012年6月,“和尚兄弟”被拘留一个月后再度现身,向社会公众正式道歉。两个月前,他们身穿僧袍,身边带着美女,在北京的地铁、酒店等公共场所招摇过市,引起广泛关注。后来二人在法源寺落网,被证实是假扮和尚,并精心策划了该事件。

这场闹剧已经尘埃落定,但假僧假道绝非仅此一例。打着信仰招牌欺骗、敛财、进行非法经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行为,不仅造成社会对宗教的误会,也给真正的宗教界人士带来伤害。

2012年6月上旬,国家宗教局有关领导在上海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上表示,将对一些寺庙道观存在的被承包、乱收费、烧天价香及假僧假道等问题进行清理,还宗教场所一个清静。

为此,本刊专访了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龙泉寺住持学诚法师。

龙泉寺位于北京海淀区西北角的凤凰岭景区,建筑朴素,进寺不需买门票。经过登记,来参加活动的信众可以免费吃住。为防止游客中暑,在庙门不远处有一个简单的凉棚,有义工为游人免费提供绿豆汤。

此寺是2004年将凤凰岭上荒废的辽代古寺部分复建并逐步扩大建设起来的。在学诚法师的众弟子中,不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学生。两年前轰动一时的北大才子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全额奖学金留学机会,就皈依在他门下。现在,学诚法师通过网络微博讲经,被翻译成英文、德文、法文、日文等八国语言同时发布。

对于假僧假道、借佛敛财等治理问题,学诚法师说:“有些不是我们可以管的。”

如何辨别真伪

兰溪:假和尚造成了社会对真正出家人的误解,应该如何去化解?

学诚:当前社会上一部分人对佛教和出家人的误解,来自于历史文化、社会环境、佛教自身等诸多方面。明清以来佛教的衰落,造成佛教淡出主流社会生活,佛教的社会功能逐渐退化为烧香保佑、丧事超度等等。“文革”期间,绝大多数人都将佛教当成是迷信、落后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人借助宗教来达到自己的经济目的,慢慢就出现了一些“借佛敛财”的事件,这些“假冒”的佛教信仰者,对佛教的整体面貌产生了很多消极影响。还有就是佛教自身长期以来缺乏融入社会的主动性。

一方面我们呼吁依法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约束这些损害佛教形象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应该从我们自身去努力,进行佛教自身建设,提高教职人员素质,融入主流社会生活,有益于社会民众。能够将正信的佛教的形象树立起来,误解自然会慢慢减少。

兰溪:消除误解的方式,是让人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出家人。为了便于区分辨别,能否具体说一下出家人的行为规范?在中国各式各样的出家人都有,有没有一个标准,衡量他是一个合格的出家人?

学诚:出家人的行为规范就是戒律,具体包括四方面:尸罗、正见、轨则、净命。

尸罗为梵语,意译为清凉、性善。如在家居士所持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就属于尸罗的范畴,这类似于世间的道德和法律标准。出家人则有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还有大乘菩萨戒。

正见指正确的佛法知见,对轮回、业果、三宝、四谛等根本佛教教义的信解。出家人求道,“了生脱死”,这是最根本的素质。如果一个出家人有与道心相应的价值观和判断能力,那么他所追求的就不会是红尘俗世中的五欲之乐,而是出世的禅悦法喜,他的判断能力也将是以修行办道为中心,以是否如理如法为基础。如果出家人的价值观和判断能力背离了他们应有的道心,就会做出种种不如法的行为。

轨则或者说威仪,即指出家人日常生活中的言行的标准。威仪做得好,行、住、坐、卧自然展现出一种气度,令人望而生敬。出家人必须穿僧服,如果穿着怪异,半僧半俗,多半是有问题的。

净命就是指以符合出家人身份的方式谋生。出家人正常情况下应该用功办道,靠信众的供养生活。通过算命、兜售佛菩萨像、示现特异功能以求供养等都属于“邪命”,是不正当的生活方式。一些出家人(也可能是假出家人)受雇于人,完全为他人谋利,这也是不应该的。

出家人能为社会做些什么

兰溪:现代社会已经有哲学、心理学、伦理、道德等学科,佛家是不是变得可有可无?

学诚:康德曾经说过,道德的两个基点:普遍性和自律。道德的自律又有两个前提:灵魂不朽与上帝存在。上帝存在说明社会的公正,灵魂不朽说明人死后还会存在。这两个基点包含了空间和时间的两个无限性。而这两个无限性正是一些信仰的基础。现实情况也说明,有信仰的人容易有道德自律精神。

哲学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世界观、人生观等。人生观是涉及人的生存、生活、生命、生死的一系列非常严肃和重要的命题。人怎么来到世间,最后怎么离开,古往今来许多的哲学家都给出自己的解释,而这些解释往往都是相对的。佛教是讲从本源上回答生死问题的。

我们只有真正认识到人内心当中种种问题的源头,才会有正确的方法、途径和行为来解决它们。所以佛教对于重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树立积极人生观等,具有独到的作用。

除此之外,佛教对于防治邪教迷信的传播、促进国家稳定和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也有其作用。目前佛教寺院不仅保存着佛教特有的建筑、文学、音乐、美术等传统文化,还延续着千百年前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理念。这对于包括佛教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全面复兴,将发挥难以替代的独特作用。

佛教信众分为出家众和在家众。其中在家信徒因为要承担家庭责任,主要精力用于照顾家庭,尤其是子女等,不可能有太多时间用于佛教教理的研究和弘扬。出家人没有家庭负担,所以可以拿出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研究和弘扬佛教。只有具有足够数量的高素质的出家人,才能使得佛教在当今社会中更好的发挥其本来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兰溪:现在中国出家人有20多万,他们在扮演什么角色,他们能为社会做些什么?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应该是什么?

学诚:出家人正在做的事情,包括: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安定民心;承办各种宗教活动,劝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改过向善,净化世道人心;以寺院为实体,在社会生活中具体地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灾难面前,协助政府组织信教群众捐款捐物,并在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发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亲临灾区,发挥宗教人士独特的安抚人心工作;开展各种相关的国际交流活动,增进世界人民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等等。

出家人的责任和义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佛教的责任和义务、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出家人对佛教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要住持正法、令佛法久住。一代一代的出家人把教证二法传承下去,正法才能久住世间,佛法才可以延续。出家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要把佛教里积极、健康、正面、善良、智慧、慈悲和有益的内容传递给社会大众,从精神、物质等各个层面去帮助解决社会问题。进而引导更多的人去认识自己内心的问题,以及解决内心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僧事僧断 俗事俗断

兰溪:龙泉寺的管理颇有示范意义的,能否说一下您的管理经验和理念。在当今社会,寺院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应该发挥什么样的功能?

学诚:寺院首先是佛法僧三宝的完整体现,是一个示范;其次,寺院是出家众修行办道的场所;第三,寺院也是群众参与宗教活动的场所。在当代社会,寺院也应该是佛教界开展社会教育、慈善活动、学术交流、弘扬传统文化等活动的载体。

一个寺院的管理不仅与常住的僧众有关,还牵涉到许多信众、施主,还要处理好和周边单位、周边群众的关系,以及积极地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发挥宗教功能、社会功能。

龙泉寺要求僧众要专心办道,远离世染。龙泉寺不发单资,普通僧众不允许拥有手机,用电脑、上网要申请,外出要有人陪同。所有的钱都归公。寮房只有被子、衣服等,不放书、电脑和饮食。需要什么去库房领,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这样保证出家人的道心和作风。

僧事僧断,俗事俗断,僧俗分开,各有各的活动区域。

兰溪:你曾说,按照汉传佛教教义教规,中国的僧人不会在大街上化缘募捐或兜售护身符。那么,在寺庙里,这些行为是合乎规矩的吗?比如有些寺庙募捐修建寺庙、功德碑等情况,您怎么看?有的寺院卖各种各样的护身符、吉祥物等,您怎么看?

学诚:一般来说,募捐修建寺庙是一种宗教性捐献,树立功德碑也是一种传统的宗教行为。两者都有一定规范可循。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只有宗教活动场所才可以接受宗教性捐献,《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只要寺庙属于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募捐所得善款也确实是用于合理的宗教目的,捐赠者也确实是出于自愿,那么这类募捐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

判断卖护身符、吉祥物是否正当,要看它到底是属于宗教性经营项目还是营利性经营项目。宗教性经营项目和营利性经营项目虽然都会产生经济利益,但是两者存在根本性质上的不同。

宗教性经营项目应当具有四项特征:

一、具有宗教内涵或者符合宗教教义;二、主持者是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三、参与者是信教群众;四、营利所得用于与宗教宗旨相符的活动。营利性经营项目则不会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

宗教活动场所自身不应直接打着宗教的旗号开展营利性经营项目。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只能在获得相关各方的同意下开展营利性经营项目,不允许开展宗教性经营项目,更不允许以宗教性经营项目为名、行营利性经营项目之实。

戒定真香

兰溪:据观察,龙泉寺并没有商业性的营业活动,而且有很多免费服务,请问龙泉寺经济来源靠什么?正常的寺庙生存模式应该是什么样的?

学诚:龙泉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十方信众的支持。随着社会对佛教需求的不断增大以及要求的不断提高,寺院也在加强一些基础设施的完善,在此过程中,一直伴随着资金缺乏的问题。然而,龙泉寺僧众集体生活,寺院也有自己耕种的有机农场,平时吃穿住用比较简单,所以从自身来讲开销不大。只要大家能够坚持戒律的行持,基本生存能够保证。更多是考虑如何更好地回应社会大众的需求,如何回馈社会,利益大众。

寺院,作为佛教的载体,在社会生活中所起到的本位作用在于净化人心、导善社会,如果直接或间接地以经济利益为目标,无疑会对宗教在社会的本位作用造成扭曲和损害。

兰溪:很多寺庙劝香客买高价香,一炷香甚至上千元,烧香的价格高低,与是否虔诚有关系吗?烧得香越高,愿望更容易实现?

学诚:烧香是佛弟子表达宗教感情的常用方式,体现对佛菩萨的恭敬、尊重。佛门有“戒定真香”之说,就是说真正的“香”在于内在而不是外在的形式,只有自己勤修戒定慧,熄灭贪嗔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才是真正“香”之所在。

任何信仰的虔诚与否,都是心的问题,而不是看外在形式。佛教信仰的虔诚度主要表现在有没有正知见,深信业果,而不在烧的香的价格的高低。烧香也不需要烧很多,三支就够了。

深信业果,简单的说,就是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不是心里想想,嘴上说说,而是身体力行。佛家同时讲自净其意,就是要端正自己的心念、动机。在烧香许愿求佛菩萨时,你的愿望应该是善的,如果是损人利己的恶愿,那佛菩萨是不会保佑、成全你的。有了善的愿望之后,要想实现,还要有善的行为,才会得到好的结果。

佛法是讲因缘,一切愿望的实现,都是各种条件和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佛菩萨的加持和保佑是一个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自己朝好的方向努力做事。

打一个比方,你所许的愿望,好比是一颗种子,不好的愿望就是一个毒草种;只有好的愿望才能长出香草。如果许了好的愿望,但是自己却一直做坏事,等于好的种子种在了盐碱地或毒化的土壤中,种子只会死掉。因缘则相当于节令,种子在春夏,有好的气温、雨露才能生长,在冬天只会冻死。同样好的愿望只有遇到好的时机、好的地缘、好的人缘才能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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