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卷子S.343v号佛教文献考
宗舜法师
内容提要:敦煌S.343号卷子所抄内容非常丰富,不仅有各种社会文书,还有一些佛教文献。但是整个卷子除社会文书、愿文等已经被辨识出来外,其中佛教文献一直没有得到深入研究,以致著录时出现了不少疏漏。本文则将S.343号卷子背面所抄的佛教文献全部识别出来,纠正了《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拟目和说明中的一些讹误,为进一步整理敦煌文献和编制《目录》、撰写《叙录》提供了资料。
关键词:敦煌卷子 S.343号 佛教文献 愿文 伪经 玄则 《大唐三藏圣教序》
《述三藏圣教记》《佛说要行捨身经》《大般若经第六会序》《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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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卷子S.343号(注1)为一长卷,收录内容很丰富。黄征、吴伟编校的《敦煌愿文集》对此卷的“题解”云:0343vd 圣教序
“本卷原编号码为斯三四三,存文计达三十多篇,行书,正、反面抄写,且卷首和卷尾皆有残缺,字迹尚可,书手不一。本卷所抄写的内容可分为五部分:一、愿文(包括《亡文》、《患文》等);二、《三藏圣教序》;三、残佛经;四、分家文书范例;五、赞佛曲。其中以‘愿文’部分为最多,计有二十三篇(具体抄写情况详见各篇后的题解)。其馀四部分因内容与本集范围无涉,故删去不录(注2)。”
这五个部分的分类,大体与实际情况相当。不过,大家一般关注的是社会文书,对此卷背面的佛教文献则鲜有研究。《敦煌宝藏》拟题时,仅识别出《普门品》、《述三藏圣教序》等,其他还有什么,则付阙如。施萍婷主撰的《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以下简称《新编》)较之前人的著录可称大为进步,对此卷背面的内容,共分十六个子目,相对于《敦煌宝藏》的六个子目来说,《新编》的工作不仅细致,而且准确率大为提高。然而,《新编》对於其中佛教文献仍未进行考订,只是笼统称作佛经多少行,佛典多少行,个别拟题还有错讹之处。因此,对此卷中佛教文献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为便于说明问题,先将《新编》的说明抄录于下:
“S。0343 愿文范本等
说明:此件包括范文近二十种
S.0343va 佛典七行
S.0343vb 遗嘱五行
S.0343vc 杂写、佛经十三行
S.0343ve 残遗嘱三行
S.0343vf 佛经二十一行
S.0343vg 大唐皇帝述圣记(尾题)
S.0343vh 胜天王般若经序(?)
S.0343vi 佛经七行
S.0343vj 佛经十八行
S.0343vk 亡兄弟文
S.0343vl 亡男女文
S.0343vm 亡女文
S.0343vn 遗嘱
S.0343vo 放良书(奴、婢各一通)
S.0343vp 放妻子书(注3)”
《新编》最突出的成绩,就是将“S.0343vh号”拟作“胜天王般若经序(?)”。尽管这个题目同实际情况有出入,但是较之过去,已经进了很大一步。我们现在就对S.343v号卷子中所抄录的佛教文献来逐一研究:
一、“S.0343va 佛典七行”
今案:在佛典七行前,尚有一些文字:
(一)S.343v号卷首题“脱服文”,但没有内容。
(二)空一行后,接抄“南无□□□□□(注4)南无宝相佛南无西方”字样。
(三)空二行后,抄十二字:“□属次复作佛即其人也我因”。
今案:此处抄录的十二字,是《佛说要行捨身经》中的内容。
《佛说要行捨身经》(也称《佛说要行捨身功德经》、《佛说菩萨要行捨身经(注5)》),从内容来看,是民间的伪托之作,唐代即定为伪经。唐/智昇在《开元释教录》卷十八“别录中疑惑再详录第六”曾从四个方面论证此经之伪:
“《要行捨身经》一卷三纸馀,后有捨身愿文,共有五纸。
右一经,不知何人所造,邪党盛行。经初题云:‘三藏法师玄奘译’。按,法师所译,无有此经,伪谬之情,昭然可见。且述四件,用晓愚心:
一、伪经初云‘王舍城灵鹫山’者,灵鹫山名,古译经有。奘法师译,皆曰鹫峰。今言灵鹫,一伪彰也。
一、伪经初又云‘灵鹫山尸陀林侧’者,按诸传记,其鹫峰山在摩伽陀国山城之内、宫城东北十四五里。岂有都城之内,而安弃尸之处。事既不然,二伪彰也。
一、伪经中又云‘佛说过去燃灯佛时初愿捨身’者,燃灯如来是释迦牟尼佛第二无数劫满授记之师,岂有得记当成,方能死捨。事与理乖,三伪彰也。
一、伪经中又云‘若有人杀害有情,遍索诃界;四重五逆,谤方等经;及盗常住现前僧物,如是等罪,合堕地狱。若能捨身,罪必消灭’者,谤经造逆,合堕阿鼻。死捨得除,便无重报如外道妄计殑伽河浴,罪垢消除;轻命自沉,生天受福也。言死捨除罪,与彼妄计何殊。愚夫造恶,用此除愆;智者审思,勿被欺诳。永沦恶趣,无解脱期。事与理乖,四伪彰也讹殊极多,不能备记(注6)。”
此经后失传,仅见于敦煌遗书。目前敦煌遗书中保存的抄件甚多,如S.1060、S.2044、S.2110B、S.2926vb、S.5885、S.6577a、P.2228、B.0076、B.8294、B.8295、B.8296、B.8663等。《大正藏》以日本龙谷大学藏敦煌本为底本,以S。2044为校本,将此经收入“疑似部(注7)”。但是《大正藏》没有用更多的异本校对,故经首脱十五字。此处内容,见《大正藏》85/2895/1415上(注8)。S.343v中所抄佛经,多是这本《佛说要行捨身经》。
(四)从“如是我闻”起,至“南无员(圆)满宝心(报身)卢舍”止,才是《新编》所说“佛典七行”。这七行佛经,共分四个方面内容:
1、“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王舍城鹫山,与大苾蒭众二千五十人俱。皆是阿罗汉。”
案:这是经首六成就文,抄的是《佛说要行捨身经》前两行,见《大正藏》85/2895/1414下(注9)。
2、“观世音菩萨。若有无量百千万众生,受持苦恼,闻是观世音,便是,一心称名,观世音菩萨即是观其音声,皆得解脱。无尽意菩萨,若三千大千夜叉罗刹欲来恼人,闻其称。观世音菩萨白佛言:世尊。设欲求男,礼拜供养观。”
案:这是紧接在“阿罗汉”三字后面抄写的,是《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的内容。但抄写得十分混乱,错字也不少,似乎是正式抄经前随意的练笔。
3、“得见文殊及普贤”七字。
案:这是紧接在“供养观”三字后的,未详出自何处。
4、“佛说佛名。南无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南无员满宝心(注10)卢舍”二十三字。
案:这是紧接在“普贤”二字后的,抄者似乎准备抄写《佛说佛名经》。
在这七行佛经后,另起一行,抄有“中天竹(注11)国王第三子是也”十字。
案:此行所言之人未详,从传记材料来看,唐代的金刚智是中天竺国王伊舍那靺摩的第三子。唐/圆照《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第十四“总集群经录上之十四”云:
“大唐东京大广福寺故金刚三藏塔铭并序词曰:……金刚三藏者,中天竺国刹利王伊舍那靺摩第三子。以开元七年,南天竺国因节度使将军米准那表荐入朝,遂称南天竺人焉(注12)。”
是否就是指金刚智尚待考。
此行后即接抄“遗嘱五行”(即《新编》所云“S.0343vb 遗嘱五行”)。
二、“S.0343vc 杂写、佛经十三行”
今案:这里所谓“杂写、佛经十三行”包括三个内容:
1、“《法华经》普门品第廿五”(首题),空一字接抄从“尔时无尽意菩萨”至“以何”三十二字,共二行。
2、“三春欲末残句(注13)”,共二十二字。
3、“又迦叶婆”等九行。案:这里抄写的九行,是《佛说要行捨身经》,见《大正藏》85/2895/1415中。
三、“S.0343vd 圣教序”
今案:《新编》拟题不当。此篇内容是唐太宗《大唐三藏圣教序》写成后,当时的皇太子李治作的《述三藏圣教记》,见《全唐文》卷十五第三页(注14)。又,《大正藏》之《昭和法宝总目录》第三册内,有《御制大藏经序跋集》一书,内收唐、宋、明、清诸帝及日本圣武天皇等人之序文三十馀篇,为历代圣教序之总汇。唐高宗此文,也收录在其中(注15)。唐高宗另有《三藏圣教后序》,但非此文(注16)。《英藏敦煌文献》拟作《述三藏圣教序》,亦不确。因为当时李世民在位,李治不过只是太子(注17),父亲作了“圣教序”,儿子当然不敢与他平起平坐、也来一篇“序”,所以只敢说是“述圣记”,李治自称:
“伏见御制众经论序,照古腾今,理含金石之声,文抱风云之润。治辄以轻尘足岳,坠露添流,略举大纲,以为斯记(注18)。”
四、“S.0343vf 佛经二十一行”
今案:《遗书》三行后,接抄的佛经二十一行,也是《佛说要行捨身经》。从“佛言善哉善哉”至“不可穷尽”七行,见《大正藏》85/2895/1415上。从“佛言善男子若有情多生煞害”至“不如有人”十四行,见《大正藏》85/2895/1415中至1415下。
五、“S.0343vg 大唐皇帝述圣记(尾题)”
今案:《新编》拟题有误。从“盖闻二义(当作仪)有像”开始(注19),至“与乾坤而永太(当作大)”止(注20),抄写的是唐太宗《大唐三藏圣教序》。“太”字后紧接“大唐皇帝述圣记(注21)”六字,并有小注“在春宫日制”。但是,后面并没有抄“述圣记”,只是仅仅只有一个题目,故历来编目者均不察而误为尾题。从笔迹来看,和前面抄写《述三藏圣教记》的是同一人。前面的《述三藏圣教记》有文无题,此处则是有题无文,可能是因为前面先抄过了《述三藏圣教记》,故而这里略去不写。
六、“S.0343vh 胜天王般若经序(?)”
今案:此段文字,过去一直没有辨识出来。《新编》根据其中提到“胜天王般若”等,推测是《胜天王般若经序》。但是,这里抄的不是《胜天王般若经》的序,而是西明寺沙门玄则撰写的《大般若经第六会序》的全文(注22)。
玄则,《高僧传》无传,生平不详。据智昇《开元释教录》卷八记载,玄奘译场初建之时,他就同辩机、道宣等共任缀文、笔受等要职,参与了多部重要佛经的翻译。著有《大毗婆沙论钞》九卷、《禅林钞记》三十卷等。玄奘译出《大般若经》后,玄则为十六会各别制序,全部置于经前流通至今,足见其当时在译场中的地位不低。
《胜天王般若经》也称《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七卷,陈天嘉六年(565),中天竺优禅尼国王子月婆首那译,见《大正藏》第八册(注23)。其中内容记载佛应钵婆罗天王之问,对大众说甚深般若及其修习之法。计分“通达品”、“显相品”、“法界品”、“念处品”、“法性品”、“平等品”、“现相品”、“无所得品”、“证劝品”、“述德品”、“现化品”、“陀罗尼品”、“劝诫品”、“二行品”、“赞叹品”、“付嘱品”十六品。此经与玄奘所译《大般若经》卷五六六至卷五七三之“第六会”为同本,只是玄奘译本将第一“通达品”分为“缘起品”及“通达品”,故总有十七品,所以《序》中有“即旧《胜天王般若》,今译成八卷一十七品”一句。
七、“S.0343vi 佛经七行”
今案:《新编》拟题有误。第一,这里抄录的文字不是佛经。第二,共有六行而不是七行。这里文字有两种情况。一是有一纸片,贴补在前面《大般若经第六会序》的倒数第二行上半段,除了《大般若经第六会序》中“性三种郁无性以阡”、“之士犹希取质况承”这十六字外,还抄有《普门品》七行,计五十七字。二是被称为“愿文号头(注24)”的六行文字(注25)。从内容来看,是为施主作某种佛事而用的愿文号头,如第三行中说:“厥今坐前施主,英灵独秀,文武……”由于这六行文字上半段被贴住,故《敦煌愿文集》未收。
八、“S.0343vj 佛经十八行”
今案:这里抄录的文字也不是佛经,而是所谓“号头”。十八行文字共分四个部分,从“盖闻十号灵觉”至“皆蒙利益”为第一部分。从“恭闻觉体潜融”至“终归磨灭者”为第二部分。从“夫金镜西照”至“即有律座当矣”为第三部分。从“夫大雄一觉”至“咸蒙利益”为第四部分。这四篇号头,《敦煌愿文集》全部收录(注26)。
经过以上考订,我们可以看出,敦煌卷子S。343v号中的佛教文献主要是《佛说要行捨身经》、《大唐三藏圣教序》、《述三藏圣教记》、《大般若经第六会序》和愿文号头。其中《佛说要行捨身经》等在敦煌卷子中所存抄本较多,但玄则的《大般若经第六会序》过去仅发现了一个抄本,即S。4114号(注27),抄在玄奘所译《大般若经》卷五六六前。此次发现,为《大般若经第六会序》提供了另一异本。
2000年12月3日写定于苏州
西园戒幢佛学研究所无尽灯楼
1 见黄永武主编《敦煌宝藏》3册175页,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6月印行。又见《英藏敦煌文献》1册140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印行。《英藏敦煌文献》字迹清晰,本文即据此本。
2 见《敦煌愿文集》1页,岳麓书社1995年11月印行。
3 见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之一“斯坦因劫经录”11页,中华书局2000年7月印行。
4 所脱字数不确,似为五字。
5 见S.4318a,《敦煌宝藏》35册285页。
6 见《大正藏》55/2154/672中。
7 见《大正藏》85/2895/1414下。
8 原文作:“……恒相值遇,共为眷属,次复作佛,即其人也。我因捨身,发大誓言……”。
9 《大正藏》作:“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大苾刍众千二百五□□□□□汉,大迦叶波而为□□□□一千人俱。”
10 案:“员满宝心”疑当作“圆满报身”。
11 案:“竹”当作“竺”。
12 见《大正藏》55/2157/876中~下。
13 《英藏敦煌文献》拟题,见145页。
14 见中华书局影印本1册177页上。
15 见《大正藏》“别卷”《昭和法宝总目录三》1421页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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