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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浅释:例举种种口恶(一)

发布时间:2024-10-19 01:39:39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太上感应篇浅释:例举种种口恶(一)

《太上感应篇》接下来例举了种种口恶,原文如下:“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背亲向疏;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口恶从语言本身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妄语、粗恶语、离间语、绮语”这四种;而从事情来分类,则有无量无边,这段文字就是从事情的角度,例举了一些比较严重的口恶。我们应该对这些口恶细细观察,认识到危害,并认真反省自心,努力使自己远离这些口恶。

一、怨天尤人,呵风骂雨。

怨天尤人的意思是抱怨天、抱怨人,呵风骂雨的意思是呵斥风、辱骂雨。“怨天尤人,呵风骂雨”之人内心的基本特点就是喜欢挑毛病,找缺陷,看什么都不顺眼,并且内心的承受力极其低下,无论什么事情,即便他人看来非常善妙的好事,在这类人眼中也是百孔千疮,一无是处,总觉得不好。内心觉得不好之后,就开始喋喋不休地抱怨,在内心积聚怨恨——怨恨天、怨恨地,怨恨风、怨恨雨,怨恨人、怨恨事,反正就是没有他看得顺眼的事情,没有他不怨恨的事情。

怨恨在内心积聚到一定时候,不仅身体会出问题,而且内心也会感到处处都是绝路,什么东西都在和自己作对。其实,天地广阔,为人离苦得乐的门路始终敞开着,并非没有出路了,而是自己处处挑毛病的心关闭了自己的离苦得乐之路——在一个人身上挑毛病,这个人的“路”就断了;在一件物品上找缺陷,这件物品的“路”就断了;在一件事情上找问题,这件事情的“路”就断了。由此可见,人之所以感到走投无路,孤独无助,那是自己的心将本来敞开的门路给堵上了;之所以感到所有的人甚至无情的石块都在与自己作对,那是自己在所有的人和事物上找毛病,然后内心排斥怨恨所致。

所以,遇到不如意之事,切不可怨天尤人,甚至呵风骂雨,而是要闭门思过,多多反省自己,正如《大学》中所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因为从因果律的角度来看,“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自己所面对的一切境遇,都是自己以前的善恶业所招感来的,怨不得别人,一方面要甘心忍受,一方面要忏悔业障。此外,不可观察他人的过失,要多多观察他人的功德与恩德,王凤仪善人说:“找人好处是聚灵,看人毛病是收脏。聚灵是收阳光,心里温暖能够养心;收脏是存阴气,心里阴沉就会伤身。人人都有好处,就是恶人也有好处,正面找不着,从反面上找。土匪还有个义字,若是出卖朋友,义字一倒,一定落网。所以我说,找好处是暖心丸,到处有缘,永无苦恼。”

焦俊明,很年轻时就登第了,但很长时间过去了,都没有得到升迁。经常因为自己所遭遇的坎坷而抱怨天帝不公,一天他写了祷告上天的文章在香炉里焚烧,当晚有张纸飘在香炉前,仔细一看,上面有十六个字的篆书,但他看不懂篆书的意思。他听说何仙姑有道行,就专门去拜访她,请她辨认天书的内容。起先,何仙姑不肯说,焦俊明就苦苦哀求,何仙姑告诉他:“天书上说:收受贿赂五两黄金,被折掉十年俸禄;又错杀一人,知道后还掩盖错误。你有这样的事情吗?”焦俊明听了之后一时语塞,无言以对。由这个公案可以看出,天道永远是公平的,因果律永远不会失灵,当遭遇不如意时,一定要坐下来反省自己的过失,不能怨天尤人。

宋朝章惇做宰相时,派遣元佑做岭南的宰执,让范纯仁跟随一起去。那时范纯仁已经七十岁了,听到任命之后,很高兴地就上路赴命去了。儿子们却因此经常抱怨章惇的任命不近人情,范纯仁则教诫儿子们,内心不可以有任何不平,只要听到儿子们有抱怨章惇的话语,必定严肃制止。路上所乘的船在江里翻了,范纯仁的衣服全部都湿透了,为了让儿子们不抱怨章惇,他回顾儿子们说:“难道这也是章惇干的吗?”在这个公案中,范纯仁可谓是乐天知命的典范。人如果能通达因果之理,而甘心承受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境况,自然就不会怨天尤人了。

宋朝鄂州有一妇人,拿着瓦盆在河边洗衣服,忽然下起雨来,路也被雨淋湿了,妇人于是口出脏话骂天。正在她怒骂的时候,一阵怪风刮来,将妇人卷入河中。她的丈夫听到呼救声赶忙来救,将瓦盆扔给她,不料瓦盆中间破了,正好戴在了妇人头上,像犯人戴的枷一样,想拿掉瓦盆则痛入骨髓。邻村的人听了之后都来围观,这样被折磨了几天之后,妇人不堪其苦而死。这就是呵风骂雨立即得恶报的例子。

二、斗合争讼,妄逐朋党。

“斗合”的意思是,使本来和睦相处的人相互争斗,也即用语言挑拨离间;斗合争讼的意思是,在产生争讼的双方之间进一步挑拨离间,火上浇油。妄逐朋党意思是,不讲原则、违背道德地拉帮结派、趋炎附势。

自私阴险的小人就是这样的,一方面他希望他人之间不和睦、相互争斗,然后他就可以坐收渔利了,所以他对外则斗合争讼——一旦发现他人之间稍微有什么矛盾,就会利用这个矛盾进一步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使之不和;另外一方面,他知道相互帮助的好处,为了自己得到利益,就妄逐朋党——一旦发现什么人有点权势、有点利用的价值,就将良心与道义抛在一边,不讲原则地拉帮结派、阿谀奉承。

浏愿质,背上忽然生了疽疮,用尽各种医术都无法治好,医生说:“人的力量都用尽了,你的这个病恐怕是上天降灾。

”浏愿质于是就请道士祈祷神灵,夜里梦到神对他说:“你犯了天律,祈祷恐怕也没有用。”浏愿质回答说,自己并没有犯什么天律。神说:“你在某某人家教书的时候,为这家兄弟写了讼书,使得兄弟两家都破败了。”浏愿质说:“是这家人的弟弟要我写讼书的,不是我主动要写的。”天神命令管理此事的人复核,果然是弟弟要立讼的,于是就免了浏愿质的死,他的病也立即就好了。但是,第二年浏愿质还是死掉了。由此可见,唆使他人诉讼的恶业是很沉重的,只要参与,就难逃其咎。

休宁有一个私塾先生,家里贫穷,于是就发奋读书。他喜欢读法律方面的书,对诉讼之事很精通。当时村中有一个富人去世了,两个儿子为了家产而争吵,兄长想诉讼弟弟,拿着厚礼求他写讼词,这位私塾先生说:“我读法律知道,如果兄长这样起诉弟弟,弟弟会被判刑入狱的,我怎能为你写讼词呢?”于是不厌其烦地向兄长举了很多手足之间相互争吵导致两败俱伤的例子,来告诫这个兄长。兄长被感动,醒悟过来,不再起诉。这家人的弟弟也来请这位先生写讼词,他用同样的道理劝弟弟不要起诉,弟弟也被感化了。兄弟二人于是相好如初,同心致富。一天,他们贩卖沙板(一种长期深埋在地下的木材,也叫“乌木”)时,见到板上刻有这位先生的姓名,弟兄二人突然醒悟说:“多亏这位先生当时劝我们不要争讼,我们才有今天的幸福与和睦。这个大恩还没有报答,所以上天在沙板上写下了他的名字,提醒我们两个要报答他的恩德。”于是他们商量好,卖这块沙板的所有收入,全部赠送这位教书先生。最后,这块沙板卖了三百两银子。当时,这位教书先生正年迈,没人请他教书,家里很贫穷,父子以吃麦粥为生。兄弟二人带了卖沙板所得的三百两银子来到他家,详细述说了馈赠银两的原因。先生开始不想收,但二人诚恳地说:“这是天意,望先生一定收下!”最终这位先生感动于他们的真诚,收下了这三百两银子。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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