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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玛仁波切:有些“恶”,被允许吗?

发布时间:2024-09-11 01:38:57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嘎玛仁波切:有些“恶”,被允许吗?

分辨善恶业和果报的大小,不是根据外相,而是以内在的发心和强弱而定。就像树根有毒,枝叶花果也是有毒的。虽然从外表看不出一个人的内在想法,但我们应当清楚自己的起心动念,尤其是修行人要注意,不能以“我的发心是善的、清净的……”作为借口,实际上却是为了满足私欲去行恶,还自称是在利益众生,这样会造下严重的罪业。反之,如果一个人的意念是清净的,丝毫不涉及私欲,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善业。

菩萨在毫无私心、意念完全清净的状况下,在我们所说的“十不善业”中,有七种身体和语言的恶行,是被允许的,即以下这七种不善业是被开许的,注意,仅仅限于身体、语言的这些恶行,在“意念”上的一切恶业,完全没有得到开许。

一、杀业的开许

释迦牟尼佛的前生,曾经担任五百位商人的船长,带领他们到海中取宝。在大海上,遇到一个名叫“短矛黑人”的强盗,要杀掉全船的人。船长心想:“这五百位商人全是不退转的菩萨,如果强盗杀了他们,一定会堕入地狱无数劫,不得超脱,十分可怜。如果我把强盗杀了,他也不会因此下地狱,还是我自己下地狱吧!”

因为船长是大菩萨,为了保护五百位商人,又不忍强盗受无边地狱之苦,就杀了强盗。船长没有嗔心,没有私心,满怀慈悲,所以并没有因为杀生而下地狱,反而因伟大的发心,圆满了七万劫的善业资粮。

二、邪淫的开许

印度有个星宿婆罗门的儿子,是个持戒严谨,坚守梵行的人。有一次到城中化缘,有个婆罗门女对他生起强烈的贪爱心,甚至不惜身命,要成为他的妻子。这位梵行者自我深切省察,对她没有任何贪欲,可是见她执迷不悟,连生命都不要,生起了极大的悲心,忍失梵行,最后和她结为夫妻。

他完全出于大悲心,没有丝毫贪欲,所以圆满了四万劫的福德资粮。当然,如果内心有贪念和无明,却以助人为理由而行邪淫,是任何人都不被允许的。

三、不予取的开许

如果毫无私欲,一心只为供养三宝或布施穷人,而以善巧方式取得富贵及吝啬者的钱财,这是被允许的。但如果为了增加自己的财富,或表面无私,内心却有自私的企图,这是不被允许的。

四、妄语的开许

为了救护有生命危险的众生而说妄语,是被允许的。比如,猎人在追赶猎物时问你动物的去向,自己明明看到了,但为了救它,故意说“我没有看到”。或是为了保护三宝的一切,包括经书、寺庙、财产等等,说妄语是被允许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打妄语,是不被允许的。

五、离间语的开许

如果担心初行善法的人,意志不坚定,会被恶习深重的外道或恶友所牵引,为了让他继续修持善根,不受恶人左右,说离间语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故意使志同道合的人分开,是有罪过的。

六、恶语的开许

如果以温和方式不能调伏的人,藉着粗劣的恶语,反而可以引他向善,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心存轻视和恶意,是不允许的。

七、绮语的开许

有些刚皈依的人,喜欢聊天说话,如果一开始对他一句话都不说,或一开始就说正法,可能会让他们退失信心,无法进入正道。对于这些无法用禁语或法语引入正道的人,就用各种方便随顺,将他们引入正法,这种方便绮语是被允许的。但如果这些绮语会令人心思散乱,无法专心修行,就应当禁止。

以上这些被允许的“恶”,因其毫无利己、从意念的角度完全彻底的清净,因而也从根本上不能算是“恶”。

正如我们所见、所听等不一定是事实一样,我们无法判断对方的言行是否是真正的善或恶,因此要善护念自己的身口意,不要妄加评论他人的言行,而要常常反思自己到底是如何说的、如何做的、如何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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