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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师:菩萨十八重戒之七 ,谤辱罚治僧

发布时间:2024-01-01 01:37:22作者:楞严经原文网
仁清法师:菩萨十八重戒之七 ,谤辱罚治僧

《集颂》:“以如来故剃须发,身披袈裟做僧服。

持戒、毁戒有无戒,逼令还俗舍出家。

捶打系闭截手足,强脱袈裟满四数。

自做教他或断命,第三治僧他胜罪。”

此条包含了诽谤、侮辱僧众和惩罚、惩治僧众两层含义。先说“惩治僧”,一般发生在战乱年代、非常时期或持有邪见的国王统治的国度,多数是以强权或强力进行的。

前两句是说追随佛陀而剃除须发、身披袈裟现僧像,指僧人。第三句是说:出家后一般要受持别解脱戒和出家菩萨戒,即三坛大戒,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次第,如果仅仅出家,还没有受任何戒,即为“无戒”,受过任何一种或全部(具足)戒后,即为“有戒”。“有戒”中又分严持戒律的“持戒”和毁犯部分或全部戒律的“毁戒”两种情况,但无论是哪种,只要是僧人通过正规仪式剃度出家(假僧除外),不管他是受戒与否,持戒犯戒与否,如果有人对他进行了“谤辱、惩治”,就犯重戒“他胜罪”。

“惩治”的方法《集颂》中列举如下:或以种种障难“逼令还俗”“舍去出家的身份”,或“捶打、系闭”捆绑束缚“截”其“手足”,或强行脱去四个(含四个)以上僧人的袈裟,乃至“断”掉僧人的“命”……无论是自己做,还是教唆、威逼利诱别人做,都犯此罪。

有人可能认为,此种恶劣的行径,一般人不敢做。这应该指的是一般情况下,但在特殊环境、特殊情况下,在自己烦恼炽盛或被威逼利诱下,有谁敢保证自己的言行不会被魔加持呢?“诽谤”、“侮辱”僧众又有多少人在做呢?

“佛、法、僧”三宝是一体的,“谤辱”的对镜则有分别对“佛”、对“法”、对“僧”的不同。

佛在《大乘方广总持经》上说:「文殊师利,如彼愚人,于佛现在,犹生诽谤,况我灭后,受持我法,诸法师等,而不被谤,何以故,魔眷属故」。

《大宝集经》说:“谤三宝者,等同出佛身血”,“出佛身血”是“五逆重罪”,要堕落“无间地狱”(下一条讲)。

现摘录以前的一段博文来说明佛也难免被被人(魔)“谤辱”:

《佛陀与妓女》

自古以来,有正法处必有魔障,我们的大恩佛陀释迦牟尼在世时,也同样遭到过外道妓女的侮辱诽谤。

一次,佛陀正在讲法,一个被外道收买的妓女,怀里揣了个木钵,来到给孤独园,当着大众的面,大声喊到:“此说法人,与我私通,腹中之子,乃释种也……”。致使一些不明真相者,对佛陀生了邪见。

护法帝释天,遂化做一个小白鼠,咬断系木钵的绳子,使木钵掉到地上,妓女隐情败露。这时,众中一人,拿起木钵,大声呵到:“这就是你的儿子吗?”

其时,大地开裂,妓女生身坠陷,入无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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